我院2014年自主招生A类考生(即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的录取工作已于日前结束,现将低录取资格线和各专业低分数予以公布: 一、A类考生的低录取资格线 艺术类专业:584分 非艺术类专业:713分 二、A类考生各专业低录取分数
专业名称 | 低分 | 计算机控制技术 | 731 | 微电子技术 | 732 | 通信技术 | 734 |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 74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778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788 |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 733 | 信息安全技术 | 713 | 数控技术 | 775 | 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德合作) | 763 | 通信技术(中德合作) | 719 | 影视动画(艺术类) | 643 | 电脑艺术设计(艺术类) | 584 | 环境艺术设计(艺术类) | 678 |
三、考生可通过我院网站查询录取专业,查询方法:点击右侧的“录取结果查询”,登录号用准考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的后6位,如末位是“X”请大写。录取结果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四、根据沪教委学〔2014〕1号文要求,我院将于4月19日在网上公示A类考生拟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将于4月24日通过邮政EMS发出,请注意查收。
附:录取规则(摘自《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依法自主招生简章》)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即A类考生)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院,按以下规则录取:
1.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划定低录取资格线。
2.将10门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不含物理、化学、生命科学3门科目的技能操作及英语听说测试成绩等第)按下列方法折成对应分数:
3.语文、数学或外语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如获“A”等,则该门科目成绩加权系数为1.3(即100分×1.3=130分)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4.语文、数学、物理或外语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如获“B”等,则该门科目成绩加权系数为1.2(即90分×1.2=108分)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5.报考非艺术类专业:
录取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学校加分
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如录取总分相同,则比较素质技能测试的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6.报考艺术类专业:
录取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校考成绩(素描+色彩)+学校加分
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如录取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素描、色彩的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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