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结合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订以下复试方案。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汪大伟(院长)
成员:黄建平 (分管院长 )、陈平、章德明、夏阳、陈爱珍
二、复试分数线和招生名额
根据《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本年度招生指标和生源的情况,统一制定本学院复试分数线如下:
专业名称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 =150分) | 总分 | 招生名额 (包括直升) |
艺术学理论 | 34 | 51 | 332 | 7 |
美术学 | 25 |
设计学 | 18 |
艺术硕士(美术) | 35 |
艺术硕士(艺术设计) 公共艺术创意中心 | 32 |
20 |
工业设计工程 | 38 | 57 | 347 | 3 |
三、复试方法
复试前必须进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具体要求详见“上海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通知”。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复试满分300分,比例如下:
专业课笔试 | 面试 | 复试总分 |
150分 | 外语口语、听力(60分) | 专业面试 (90分) | 300分 |
1.专业笔试:满分为150分,主要是专业综合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本技能和能力的综合掌握与表达情况。
2.面试:满分为15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外语口语及听力等。每一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四、录取办法
1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在本学院相同学科专业方向内学术型可向专业型调剂,但专业型不得向学术型调剂。
2. 考生的后的成绩为统考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录取时按各学科研究方向考生后的成绩由高分向低分排序,差额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180分以下)不予录取。同等学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不及格者(90分以下)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在4月13日13 :30现场(美术学院432室)公示复试成绩,发放复试合格通知。
五、复试的监督
1.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参与复试过程的各个环节,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2.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上海大学美术学院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