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双学位招生简章
一、法学专业简介
山东政法学院是山东省内唯一一所以法学教育为主的政法类普通高等院校,拥有悠长的法学教育历史,开展的法学教育涵盖法学本科、法律硕士等多个层面,法学专业是学校的重点建设专业,也是山东省特色专业。
我校法学专业建有两个省级教学团队,拥有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优秀教师和教学名师。证据鉴识实验室为“十二五”省级重点实验室,民商事法律与民生研究中心为“十二五”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刑法学、经济法学为“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是山东省唯一同时获批三重点的专业。法学专业所有核心课程均为校级精品课程,其中25门课程为山东省精品课程或司法部精品课程。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高,2009年到2012年,连续四年司法考试通过率超过50%,考研通过率一直稳定在25%以上,公务员考试与选调生考试通过率稳步提高,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0%左右。毕业生因理论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适应能力强而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
二、培养模式
1、招生计划:法学专业双学位教育单独编班,招收学生60人左右。
2、管理模式:学生录取后,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与法学专业双学位有关的课程安排、考勤、考试、成绩记载、证书及其他有关事项。此外,不改变学生与主修专业的所在院系部的一切关系。
三、选拔方式
1、招生对象
修读法学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应为学校2013级非法学类专业的全日制统招本科生。
2、报名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报名时需持本人的学生证、身份证和《山东政法学院修读双学位申请表》(见附件一)及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三张。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3日——12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学生到本院系报名,12月17日相关院系部将报名学生申请表和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二)交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二号办公楼415)。
3.录取交费
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录取。报名人数少于30人不开班。录取名单于2013年12月20日予以公布。录取学生于12月27日前将学费打至学校为学生办理的交费用的中国银行卡。
4.开课计划
学制两年半,从2013-2014学年第2学期开始,到大三第2学期结束授课,利用周六、周日以及和寒暑假2-3周时间集中上课。须在原专业毕业前修满学分。
四、收费标准
山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每学分为80元,共62学分,合计4960元,分四次交费。初次交费1240元。重修、补考收费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专业类别及授予学位
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法学专业双学位教育的学习,并在原专业获得学位者,授法学学士学位。
六、法学双学位培养方案(见附件三)
咨询电话:(0531)88599779、88599778
咨询老师:林老师、姜老师
地点 :二号办公楼415
经济学专业双学位招生简章
一、经济学专业简介
经济学专业是山东政法学院特色专业和重点建设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具有现代经济意识和法律意识,能在经济管理实务部门、金融证券机构从事经济研究、分析、预测、规划的高级应用型人才。经济学专业具有厚基础、宽口径的特点,系统讲授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法学、金融学等知识,致力于培养具有扎实经济学理论功底和应用能力,懂经济、通法律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在培养模式方面,该专业注重经济学应用知识的培养,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和训练,为学生创造更多参与经济活动和应用分析的机会。
主要专业课程有: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世界经济、会计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统计学、发展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证券投资学等。
商法融合,使经济学专业就业前景十分广阔,考研通过率一直稳定在15%以上,考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比率为20%左右,公务员考试通过率稳步提高,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毕业生综合素质高,适应能力强,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
二、培养模式
1、招生计划:经济学双学位专业单独编班,首期招收60人左右。
2、管理模式:学生到商学院报名后,由商学院进行审核,确定录取名单后到教务处注册第二专业的学籍,由商学院负责经济学专业日常管理,统一安排授课、考勤、考试及其他日常事项。
三、选拔方式
1、招生对象
2013级非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我校全日制统招本科生。
2、报名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报名时需持本人的学生证、身份证和《山东政法学院修读双学位申请表》(见附件一)及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三张。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3日——12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学生到本院系报名,12月17日相关院系部将报名学生申请表和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二)交送至商学院谢老师、杨老师(笃行楼411、413室)。
3、录取交费
报名人数少于30人不开班。录取名单于2013年12月20日予以公布。录取学生于12月27日前将学费打至学校为学生办理的交费用的中国银行卡。
4、授课安排
学制两年半,从2013-2014学年第2学期开始,到大三第2学期结束授课,利用周六、周日以及和寒暑假2-3周时间集中上课。须在原专业毕业前修满学分。
四、收费标准
经济学专业每学分为80元,共51学分,合计4080元,分四次缴费,本学期交费960元。重修、补考收费标准按学校关规定执行。
五、专业类别及授予学位
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经济学专业双学位教育的学习,并在原专业获得学位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六、经济学培养方案(见附件四)
经济学专业咨询老师:
孙老师 笃行楼4楼东首411办公室 88599786
谢老师、杨老师 笃行楼413室 88599582
附件一 《山东政法学院双学位申请表》
附件二 《双学位报名信息汇总表》
附件三 法学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
附件四 经济学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
教务处
2013年12月3日
附件名称:附件一 双学位申请表.doc
附件名称:附件二 双学位报名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名称:附件三 法学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doc
附件名称:附件四 经济学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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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4年山东政法学院双学位招生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