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册入学招生政策的相关说明
一、注册入学的报名条件
凡参加山东省2014年春季或夏季高考取得成绩,且在高考统招批次录取时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向我院申请注册入学。凡已在高考统招批次录取时被各类高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再申请注册入学。
二、招生计划
| 专业名称 | 夏季高考 | 春季高考 | 学 制 | 学费 |
| 文史类 | 理工类 | 艺文 | 艺理 | 大类 | 对口高职 计划 |
| 服装设计 | 20 | 20 | | | 纺织服装 | 10 | 三 年 | 6000元/年 |
| 装饰艺术设计 | | | 23 | 17 | | | 6000元/年 |
| 财务管理 | 15 | 15 | | | | | 4800元/年 |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15 | 15 | | | 机电交通 | 10 | 4800元/年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5 | 15 | | | 信息技术 | 10 | 4800元/年 |
| 合计 | 200 | |
三、录取程序
注册入学须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注册入学共分两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三个过程。
1.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同时可向2所院校提出注册入学申请志愿。
2.院校审核。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原则,对提交注册入学申请志愿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考生。
3.考生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查询注册入学申请结果,凡被院校预录的考生,须选择确认终拟被录取的院校。考生确认预录信息后即注册成功。未经考生确认的预录信息一律无效。
凡第一轮符合条件未注册成功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第二轮申请;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
经过第一轮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可在第二轮继续接受考生申请;院校每轮在不超过本轮招生计划数的110%范围内确定本校预录考生名单。第二轮完成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其当年剩余计划作废。
各试点学校不得放宽注册入学考生条件,严禁录取不符合政策和条件的考生。凡在高考统招批次录取时已经被各类高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注册录取。不得向未经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成功注册的考生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入学标准要求
注册入学考生的在校待遇和毕业文凭与统一招生的考生相同,执行相同的收费标准,学校不得另行增设条件和要求。经注册入学录取的学生,只能在注册入学试点的专业范围内相互调剂,不得转入非注册入学专业学习。
原标题:2014年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注册入学招生政策的相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