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培养直招士官介绍
为了加快培养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士官人才,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决定依托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培养直招士官。2012年我院被确定为第二炮兵部队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高 校,2014年被确定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高校。
2014年招生计划:
招生地区 专业 计划数 |
四川 |
陕西 |
安徽 |
重庆 |
湖北 |
定向部队 |
光纤通信 |
30(含女生6名) |
10 |
|
10(含女生4名) |
|
二炮 |
移动通信技术 |
30 |
10 |
|
10 |
|
二炮 |
计算机通信 |
20 |
|
15 |
|
15 |
武警 |
招生对象: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理科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2014年8月31日,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
招生程序:
第一步:填报志愿。考生在通知高考成绩后,于2014年7月2日12时前,将相应高校“直招士官生”志愿填报在专科提前批志愿栏。
第二步:体格检查与面试。2014年7月8日省考试院确定并通过门户网站() 公布定向培养直招士官体检和面试名单,填报了相关高考志愿的考生须主动通过四川省考试院门户网站或直接到本人高考报名地市级征兵办查询自己是否在体检面试 名单之中,并根据相关要求持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1寸近期正面半身红底彩色免冠照片6张,于7月10日至13日(具体日期请查询体检面试分组安排)到 指定地点参加体检面试。
第三步:政治审查。考生须按照本人高考报名地市级征兵办的有关要求,及时向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征兵办申请参加政治审查。
第四步:录取。录取工作在专科提前批进行。省考试院在体检、面试、政审均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照试点高校直招士官生计划数的120%从高分到低分投档,供试点高校审录。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补投第二志愿合格生源。
士官培养:定向直招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试点高校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部队负责,实习完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士官入伍:培养对象完校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于第三学年的12月份参加复检和政治复查,复审合格后,由兵役机关办理直招士官入伍手续,在完成本学期考试后持兵役机关介绍信按照规定的时限自行到部队报到,入伍时间从当年12月1日起算。
士官待遇:培养对象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 士官命令。时间统一为当年7月1日,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确定。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工资标准,享 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培养对象批准服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照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
备注:湖北省、安徽省、重庆市、陕西省的考生请以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程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