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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2014年05月21日18:01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章程

为适应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形势和要求,不断提高高职院校的生源质量,进一步探索高等教育多元化考试和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推进职业教育本土化进程,更好地为区域经济服务,结合学院实际,经四川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核准,特制定如下章程:

一、实施原则

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将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招考分离”,规范考试、录取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院招生计划为300名,其中对口高职招生计划100名,普通高中类招生计划200名,详见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招生计划

总计划

文科

理科

对口高职

1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580204


20

06(加工制造类)

10

30

2

酒店管理

640106

10

10

07(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10

30

3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570203


20

02(土木水利类)

10

30

4

建筑工程技术

560302


20

02(土木水利类)

10

30

5

水文与工程地质

540203


20

02(土木水利类)

10

30

63设计技术与地图制图技术

工程测量技术

540601


20

02(土木水利类)

10

30

7

畜牧兽医

510301

10

10

01(农林牧渔类)

10

30

8

计算机应用技术

590101

10

10

04(信息技术一类)

10

30

9

软件技术

590108

10

10

04(信息技术一类)

10

30

10

饲料与动物营养

510303

10

10

01(农林牧渔类)

10

30

合计

50

150


100

300

注:单独招生方案以考试院批准的为准,请关注学院招生专网。

三、报名

(一)报考条件

已参加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职高、中专、技校学生和复原军人,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报考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n     http://www.***.cn/ 或http://www.***.cn/ )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也可到我院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

2.普高考生在报名时,可填报五个平行专业志愿。中职类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专业类别相对应的专业,填报其他专业视为无效。

3.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需及时打印《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1.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将报名考生信息报送至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2.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合格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方可获取正式报名资格,到校进行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

4.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

(2)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证件照片4张。

四、考核

考试采用文化考试与面试(相关专业中职类考生采取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一)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地点: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时间:150分钟。

2.考试由学院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试题在考试结束前为秘密级。

3.考试内容:语文(100分)、数学(120分)、英语(80分)三科合卷考试,总分300分。命题依据四川省普通高考考试大纲和对口考试大纲。

(二)面试

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分为两类,综合素质及技能测试。

1、普通类(文、理科)考生进行综合素质及职业倾向面试,采用现场考核和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等基本素质,普通高中考生面试总分100分;

2、对口高职类考生面试为技能考核,总分300分。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2014年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自行确定考试时间段和考试科目)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2014年4月12日

9:00-11:30

文化基础综合笔试

13:00-18:00

综合素质及技能测试

(四)考试地点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崇州校区:四川.成都.崇州市羊马新城永和大道6号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分类、分专业划定控制线;

3、按照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者以语数成绩之和高者优先)。

4、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同类专业;

5、考生必须参加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二)各专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由于各招生院校试题难易度不同,所以我校的录取分数和其他院校的录取分数不具可比性。

六、工作进程

(一)填报志愿

2014年3月1日―4月7日,考生网上报名或到学校现场报名;

20144月7日之前,通过网上公示的学院帐号完成交费(由考生所在的“9+3”统一交费,每生130元), 确认正式报名;

(二)2014年4月11日,到校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提交材料

(1)《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

(2)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证件照片4张。

2、签订《单独招生考生承诺书》、《诚信考试承诺书》

3、核发《准考证》、熟悉考场。

(三)2014年4月12日9:00-18:00,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面试。

(四)2014年4月16日,考生可在学校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五) 2014年4月18日,省教育厅有关处室组织对各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进行集中审核。

(六)2014年4月22日--28日,在学校网站公示各专业录取线和拟录取名单。

(七)2014年4月29日,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三)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四)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校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五)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六)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七)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和对口招生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

(八)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其他事宜

1.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录取新生一视同仁;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2、不得调换专业;

3、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4、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学院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地址:四川省崇州市羊马新城永和大道6号   邮政编码:611231

咨询电话:028-68611971  68611777(传真)   监督电话:68611970

学院招生网:http://www.***.cn     http://www.***.cn/  或http://www.***.cn     http://ww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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