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报名和申请材料上载(http://***.cn/):考生完成“AAA测试”网站报名后,须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申请材料上载,考生无需邮寄任何材料。
注册成功后,选择“普通自主”招生类型,填写姓名、身份证号、“AAA测试”报名号、省份、中学后,上载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图片:
a) 在“AAA测试”报名网站提交、打印、签字、盖章的申请表;
b) 其他申请材料。如高中阶段的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以及获奖证明及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等写实性材料。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
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2014年1月12日 公布初审结果
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同时完成在“AAA测试”报名网站和我校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的申请、提交且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参加自主选拔考核的人选。初审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
初审结果将在“AAA测试”报名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查询初审结果并确认参加初试。未完成确认的考生不予安排初试考场。
3、2014年3月1日 初试
我校将“AAA测试”作为自主选拔初试,初试将在设于全国各地的考点同时进行;初试的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等将在“AAA测试”报名网站公布。
4、初试后3周左右 公布初试结果
初试成绩及结果、复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等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初试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
5、 公布初试结果1周左右 复试
参加初试的考生,初审结果优秀或初试结果通过的,可以进入复试。复试将在清华大学举行。复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学科/专业面试;体质测试。
6、认定结果的公布、确认和生效
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考生可登陆查询,经考生网上确认的认定结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备案后方可生效。
六、 录取认定方法与优惠政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初审结果、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认定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
各阶段测试成绩对于录取认定的使用办法为:
1)按“初试成绩+复试阶段综合面试成绩”的总分,分省、分科类进行排序并确定自主认定加分。对于参加体质测试且体质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将在已确定自主认定加分基础上,给予额外的5-10分自主认定加分。
2)对于同时参加复试阶段综合面试和学科/专业面试的考生,再按“初试成绩+复试综合面试成绩+学科/专业面试成绩”的总分,分面试学科/专业进行全国排队,给予在高考中特定专业(或专业大类)加分录取的认定。
我校认定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时,将明确入选考生的高考成绩具体优惠分值及使用办法。被我校认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的考生可以在高考录取中分别享受不同的优惠政策,其中高考录取优惠政策高为“考生的高考实考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特定专业录取优惠政策高为“考生的高考实考分加60分参加专业录取排序”。
七、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清华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清华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举报电话:(010)62783000。
八、附则
1、申请2014年清华大学自主选拔“新百年拔尖计划”并初审通过的考生,必须参加“AAA测试”。在2014年1月2日前,须到“AAA测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并提交,并在2014年1月13日9:00-2014年1月20日9:00期间到“AAA测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考生无须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再次进行报名申请。考生必须确保在“AAA测试”报名网站和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拔尖计划”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未按以上要求报名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参加“AAA测试”及“拔尖计划”申请。对于“新百年拔尖计划”初审未通过或初审通过仍想继续申请普通自主选拔的考生,仍需按前述自主选拔网上报名程序进行申请报名。
2、申请2014年清华大学保送生选拔并初审通过的考生,如需参加我校普通自主选拔,则应按照前述程序在“AAA测试”报名网站及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申请报名,但无须再上传任何材料。考生必须在2014年1月13日9:00-2014年1月20日9:00期间到“AAA测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考生必须确保在“AAA测试”报名网站和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未按以上要求报名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参加“AAA测试”及普通自主申请。
3、 我校自主选拔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自主选拔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4、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4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70334 62782051
传真(自动):(010)62782061
邮箱:zsb@mail.***.cn http://www.***.cn/publish/bzw/7545/2013//mailto:zsb@mail.***.cn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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