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步: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点击美术学院“申请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
第三步:选择考区;
第四步:网上交费,报考费金额100元。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完成交费(银行卡种类参见交费信息网页提示);
第五步: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
注:
(2)现场确认(2014年2月19日-20日8:00-18:00)
完成网上报名及网上交费的考生方能参加现场确认,未参加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到网上报名选定的考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参加电子照相,领取《准考证》。要求考生必须本人到场,不允许代办。身份证件要求统一使用二代身份证,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考生需提前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
交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注: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出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 |
招生 人数 |
专业方向 |
名额 |
考试科目及满分标准 |
招收学科 |
学制 |
学历 |
设计学类 1305 |
170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5 |
1.素描(250分) 2.速写(250分) 3.色彩(250分) |
文理兼收 |
四年 |
本科 |
陶瓷艺术设计 |
10 |
||||||
视觉传达设计 |
30 |
||||||
环境设计 |
30 |
||||||
产品设计 |
15 |
||||||
产品设计(交通工具造型设计) |
15 |
||||||
产品设计(染织艺术设计) |
15 |
||||||
艺术与科技(信息设计) |
10 |
||||||
动画 |
10 |
||||||
工艺美术(纤维) |
10 |
||||||
工艺美术(玻璃) |
10 |
|
|||||
美术学类1304 |
55 |
中国画 |
10 |
1.素描(250分) 2.速写(250分) 3.色彩(250分) |
|||
绘画(油画) |
10 |
||||||
绘画(版画) |
10 |
||||||
雕塑 |
15 |
||||||
摄影 |
10 |
||||||
艺术设计学(史论) 130501 |
15 |
艺术设计学 |
15 |
1.素描(20分) 2.文艺基础(200分) |
文科 |
||
合计 |
240 |
|
|||||
备注 |
1.学院代码:10003。 2.我院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人数共计240名。 3.填报专业方向志愿规定: 选报设计学类的考生,限定在所属的11个专业方向中选报1-3个专业方向,同时须注明是否同意在该招生专业内服从调配。 选报美术学类的考生,限定在所属的5个专业方向中选报1-3个专业方向,同时须注明是否同意在该招生专业内服从调配。 选报艺术设计学(史论)专业的考生,专业方向志愿只能填报“艺术设计学”。 4.摄影专业按照美术学类招生,入学后在信息艺术设计系培养。 |
四、专业考试
1.考试科目及安排:
报考专业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试卷规格 |
考试用具 |
备 注 |
设计学类 |
色彩(命题创作) |
3小时 |
八开 |
水粉或水彩 |
1、考场安排等事项,在各考点公布,届时请考生关注。 2、专业考试期间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考试用具(颜料、画笔、画板等)考生自备,考试纸张由我院统一提供。 |
素描(命题创作) |
3小时 |
黑色铅笔或炭笔 |
|||
速写(命题创作) |
1小时 |
||||
美术学类 |
色彩(人物写生) |
3小时 |
四开 |
水粉或水彩 |
|
素描(人物写生) |
3小时 |
黑色铅笔或炭笔 |
|||
速写(命题创作) |
1小时 |
||||
艺术设计学(史论) |
素描(命题默画) |
2小时 |
八开 |
黑色铅笔或炭笔 |
|
文艺基础 |
3小时 |
|
钢笔或签字笔 |
2.考试要旨:
素描:旨在测试考生对造型的审美感受、观察方法、理解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色彩:旨在测试考生对色彩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色彩感觉的敏锐程度、色彩关系的把握和 艺术表现能力。
速写:旨在测试考生对所表现对象的观察、概括和表达能力。
文艺基础:旨在测试考生对中学阶段所学文学、历史及与艺术相关的基本知识的掌握及理解 能力。
3. 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在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当年艺术类及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4. 为了保证评阅公平公正,专业考试结束后,各考区招生组将所有试卷全部带回,评判前所有试卷密封、考区打乱,分专业、分科目进行多轮评判。考生成绩与考区、考区人数及入围比例均无关。评阅过程中学校及学院纪检部门将对评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 对于报考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的考生,专业单科成绩前3名,给予5分加分(可累计),并计入专业课总成绩。
6. 4月10日左右考生可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个人专业成绩。对于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我院将于4月15日前寄发《专业课考试合格证》。
五、 填报志愿及文化课考试
1. 获得我院《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且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志愿,报考类别为艺术类,填报时请选择清华大学艺术类提前批。
2. 考生报考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取得的《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中注明的招生专业一致。
3. 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
4. 我校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承认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超过20分。
5. 报考艺术设计学(史论)专业的考生,文化课统考科目及满分值须与本省文科类考生一致。其他招生专业不做特殊要求。
6. 文化课考试外语语种不限。
六、政治思想品德考察与体检
按考生户口所在省高校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七、录取原则
1.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符合标准、专业课校考且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的情况下,我院将按照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按下列办法择优录取。
(1)设计学类
专业课成绩排名全国前35名的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及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低分数线(文理科统一划线),即予录取;其他考生,单科成绩达到上述要求后,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并列,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注:1.艺术类与普通文理类文化课满分值不同的省份,省本科(文/理科)一批线按照相应比例折算。
2.文化课相对成绩为文化课成绩除以所在省本科(文/理科)一批线。
(2)美术学类
文化课相对成绩及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低分数线(文理科统一划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并列,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
注:文化课相对成绩为文化课成绩除以所在省本科(文/理科)一批线。
(3)艺术设计学(史论)专业
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本科(文科)一批线,再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2.关于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单科成绩规定
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 于70分(150分制)。特别的,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 1分,文化课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成绩多减50分。终综合成绩及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
注: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文化课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3.各省录取比例
北京市考生录取人数占全国计划招生人数的15%左右;其他省考生统一排序择优录取,但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院计划招生人数的15%(其中艺术设计学专业一个省录取人数不超过3人)。
4.关于录取到各专业方向的原?则
对于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方向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方向(专业课成绩相同条件下, 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 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注:专业方向志愿以考生报名参加我院专业考试时提交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中填写的信息为准。
5.关于“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的规定
对于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设计学类专业课全国排名前10或美术学类专业课全国排名前3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未达到我院当年录取标准,我院对其“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即第二年报考我院时,免考专业课(仍需参加省级美术专业统考),文化课成绩及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该年规定的低分数线,仍可被录取。
注:当年9月,考生本人向我院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
八、外籍考生报考
外籍考生报考我院,请于1月中旬登录“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网站(http://www.ad.***.cn)查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4年外国留学生招生简章》。
九、学费
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人民币 。
艺术设计学(史论)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人民币。
十、入学事项
1. 新生持《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按照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
2.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即取消其学籍。
十一、其他
1. 我院实行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制度。
2. 我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制度。
3.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4.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及材料费用自理。
5. 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公费医疗(外籍学生除外)。
6.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艺术类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十二、2013年录取概况
地区 |
招生专业 |
2013年录取分数 |
||||
类别 |
专业成绩 |
文化成绩/ 文化相对成绩 |
综合成绩 |
备注 |
||
北京 |
设计学类 |
高分 |
662.5 |
628 |
226.15 |
综合成绩不含专业前35名 |
低分 |
487.5 |
498 |
210.44 |
|||
美术学类 |
高分 |
600 |
571 |
|
|
|
低分 |
550 |
437 |
||||
艺术设计学(史论) |
高分 |
185 |
115.66(635分) |
115.66 |
|
|
低分 |
184 |
109.84(603分) |
109.84 |
|||
外埠 |
设计学类 |
高分 |
642.5 |
117.3 |
220.45 |
综合成绩不含专业前35名 |
低分 |
537.5 |
77.9 |
197.49 |
|||
美术学类 |
高分 |
637.5 |
545 |
|
|
|
低分 |
广东、山东587.5分(其中广东专业课成绩并列587.5分者,文化课成绩不低于504分) |
373 |
||||
其他省575分(专业课成绩并列575分者,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72.56) |
||||||
艺术设计学(史论) |
高分 |
194 |
118.17(657分) |
|
|
|
低分 |
175 |
江苏115.24(378分,且历史等两门选修测试科目要求达到A) |
||||
重庆114.57(637分) |
||||||
其他省113.51 |
十三、联系方式
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美术学院A336 邮编: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98170
传真:010-62798175
邮箱:myzb@mail.***.cn http://www.***.cn/publish/bzw/7546/2013//mailto:myzb@mail.***.cn
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www.***.cn
美术学院网址:http://www.ad.***.cn http://www.ad.***.cn
乘车路线:乘公共汽车在清华园站下车;乘轻轨13号线在五道口站下车。
未经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许可,本简章不得摘录、转载,违者必究。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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