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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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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2014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教通字〔2014〕39号
有关区、市教育(体)局,各有关学校: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4]25号)要求,青岛外事服务职业学校等11所学校制定的2014年自主招生实施方案已经市教育局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均应参加初中学业考试。学业考试成绩仅作为初中毕业和兼报普通高中志愿录取的依据,自主招生录取以学校自主招生测试成绩为准。
二、市内三区参加自主招生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被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业学校(包括:“3+4”本科、“2+3”师范、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
三、市内三区考生被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被录取的,如兼报普通高中志愿,须于 5月 14日(周三)至15日(周四),由考生或考生家长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和自主招生录取通知书,到学籍所在区的招考办提出书面申请,并于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登录市教育局网上报名平台(网址:http://Lwbm.***/qdbm_xsbm http://lwbm.***/qdbm_xsbm)填报普通高中志愿。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报考的一志愿普通高中确认报考信息。
四、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和未兼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市内三区考生应登录市教育局网上报名平台报名,在普通高中批次报考“只毕业不升学”选项。其他区(市)考生应按本区、市有关规定进行报名。
五、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缺额计划转入统一录取时中职批次录取。
六、请有关区、市教育(体)局和有关学校接到通知后,立即将相关方案传达到每一位学生,便于学生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参加自主招生。
相关事宜,请与市教育局职成处联系。
联系人:褚志军
联系电话:82713350
附件: 4.青岛经济职业学校2014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青岛市教育局
2014年4月10日
附件4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
2014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一、自主招生计划90人
专业名称 | 学历性质 | 计划 | 学制 |
珠宝玉石加工与营销 | 普通中专 | 30人 | 3年 |
药剂 | 普通中专 | 30人 | 3年 |
计算机应用 | 普通中专 | 30人 | 3年 |
二、报名条件
户籍或学籍在青岛地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
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1.《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二)面试。
依据有关行业企业用人标准,考生须具备以下全部条件,面试合格的,发给测试准考证,凭证参加测试;面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测试并不予录取:
1.动作协调,语言表达流畅;
2.无明显疤痕、痣等现象;
3.无色盲。
(三)测评。
1.综合素质测评:
依据考生提供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所列基础性目标中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五项综评等级,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两门等级、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会考成绩等级按A、B、C、D、E分别赋值10、8、6、4、2给予评分,满分100分,测评成绩占综合成绩30%。
2.专业素质测试:满分100分,成绩占综合成绩70%。具体测试内容见附件。
专业 | 考核内容 | 考核形式 | 满分 |
珠宝玉石加工与营销 | 常见宝石识别 青岛市珠宝首饰企业概况 | 笔试 操作 | 100 |
药剂 | 人体常识 常见病及用药 青岛市药品企业概况 | 笔试 | 100 |
计算机应用 | 计算机配件识别 | 操作 | 100 |
3.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30%+专业素质测试成绩*70%
四、录取办法
(一)综合成绩60分为录取资格线。线上考生从高到低录取,录满招生计划为止;线下考生不录取。
(二)按照市教育局相关规定,已被录取考生仍需参加学业考试,学业考试成绩仅作为初中毕业的依据,录取以学校自主招生成绩为准。
(三)参加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市内三区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允许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到普通高中就读。
五、公示
学校将通过青岛经济职业学校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经济职校”)公布录取名单,时间为3天。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在接到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六、日程安排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4 月24 日 至 4月 26日 | 8:30―16:30 | 报名 | 提交相关材料 |
4月27日 | 8:30―16:30 | 测试 | |
4月28日 至 4月 30日 | 8:30―24:00 | 公示 | 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 |
5月4日 至 5月 6日 | 8:30―24:00 | 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 |
七、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委员由党、政、工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分工负责。
(二)制度保障。
建立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三)监督机制。
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初中学校的举报,欢迎社会各届监督。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签订诚信协议书。
(四)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86123092、86123900
咨询时间:8:00―16:30(星期一至星期五)
八、本方案由青岛经济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4年青岛经济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