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学历性质 | 学制 | 计划 |
数字媒体技术应用 | 职业中专 | 3年 | 20人 |
二、报名条件
(一)户口或者学籍在青岛地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初中信息技术测评成绩达C级及以上
(三)《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综合素质测评全部达到C级及以上。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
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1.《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二)测评方式。
1.资格审查:符合报名资格者进入面试阶段。
2.面试:面试合格考生方能进入测评阶段。
考生须具备以下全部条件:
(1)五官端正,精神饱满,无色盲、色弱。
(2)思路清晰,语言表达流畅。
3.测评: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1)基础模块:包含综合素质测评和专业学习基础能力测评两个内容,测试后折算为综合成绩的40%,计入综合成绩。其中:
综合素质测评:主要依据推荐学校提供的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等材料,对学生素质综合评价给予评分,占综合成绩的10%。按照A、B、C、D等级,分别赋分为10分、7分、5分、0分,计入综合成绩。
专业学习基础能力测评:主要测试学生学习本专业所应具备基础能力,主要包含文字组织及表达能力、阅读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计算机英语基础等内容,测试内容以卷面呈现,测试时间为1小时,卷面总分为100分。卷面成绩经折算占综合成绩的30%,计入综合成绩。
(2)技能模块:包含专业素质能力测评和专业学习技能能力测评,测试后折算为综合成绩的60%,计入综合成绩。其中:
专业素质能力测评:主要依据推荐学校提供的学生初中信息技术测试给予评分,占综合成绩的10%,按照A、B、C、D等级,分别赋分为10分、7分、5分、0分,计入综合成绩。
专业学习技能能力测评:主要测试学生的观察能力、造型把握能力和想象力,测试形式为静物素描(学生利用提供的绘画工具在绘画纸上画出展台上摆放的静物造型),卷面总分为100分,卷面成绩经折算占综合成绩的50%,计入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基础模块+技能模块
四、录取办法
(一)符合报名资格考生,面试合格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但录取综合成绩不低于70分(满分100分)录满为止,如果录取人数没有达到计划数,剩余计划数转入统招继续录取。
(二)按照省市教育局相关规定,已经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中考,作为初中毕业认证。
(三)参加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市内三区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允许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到普通高中就读。
五、公示
学校将通过青岛电子学校网站公布录取名单,网站地址为http://www.dzxx.***,时间为3天。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实习处提交书面意见。学校招生实习处在接到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公示无异议者正式录取。
六、日程安排六、日程安排
日 期 | 时 间 | 内 容 | 备注 |
4月24日至4月26日 | 8:30-16:30 | 报 名 | 提交相关材料 |
4月27日 | 8:30-16:30 | 测试 | |
4月28日至4月30日 | 8:30-24:00 | 公示 | 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 |
5月4日-5月6日 | 8:30-24:00 | 公布录取 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 |
七、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委员由党、政、工各处室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二)制度保障。
建立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三)监督机制。
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初中学校的举报,欢迎社会各届监督。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签定诚信协议书。
(四)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84610473
咨询时间:8:00 —16:00(周一至周五)
八、本方案由青岛电子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