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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通职业大学单招优录政策

  2014年05月27日21:37  南通职业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2014年单招优录政策

(一)免试入学政策
除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合格外,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免试省文化联测,经我校面试合格后,优先保证就读专业:
1、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2、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2A2C(及以上)1合格;
3、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及艺术表演等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持有证书);
4、具有田径、篮、排、足、乒、羽等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二)优录奖励分
1、学业水平测试除技术科目以外的四门必测科目成绩见A加10分、见B加5分计入总分。
2、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及艺术表演等大赛三等奖加10分计入总分。
3、思想道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由所在中学推荐,经我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报经省招委会讨论批准,录取时可加10分。
4、获得声乐、器乐、舞蹈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者,经我校复试通过,加5—10分计入总分。符合本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面试前提前提交复试申请。
5、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
6.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
7.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
8.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

原标题:2014年南通职业大学单招优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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