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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方案

  2014年03月11日20:30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单独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完善知识+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探索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职业倾向测试等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才能的优秀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对口中职毕业生,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在自治区教育厅的领导下,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3.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多元评价、体现特色、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做好我院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主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相关处室、系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负责单独招生中的招生章程和招生实施方案的草拟、考生报名、考生资格确定、招生宣传、单独招生的各项考试与测试、招生录取与录取结果公布等工作。同时对试卷的命题、运输、保管等工作制定相关制度;纪检、保卫对招生过程全程参与和监督。

 

 

 

 

 

 

 

 

三、招生计划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分科类分专业招生计划

系别专业

普理

普文

机电类

建筑类

计算机类

财会类

汽驾类

采矿类

旅游类

合计

机电一体化技术

5

 

70

 

 

 

 

5

 

80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5

 

30

 

 

 

 

 

 

35

数控技术

5

 

25

 

 

 

 

 

 

30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5

 

20

 

5

 

 

 

 

30

矿山机电

5

 

20

 

 

 

 

 

 

25

电气自动化技术

5

 

35

 

 

 

 

 

 

40

汽车电子技术

5

 

 

 

5

 

25

 

 

35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5

5

15

 

 

 

10

 

 

35

风力发电设备及电网

自动化

5

 

15

 

 

 

 

 

 

20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5

 

20

 

 

 

 

 

 

25

冶金技术

5

 

10

 

 

 

 

 

 

15

材料工程技术

5

 

10

 

 

 

 

 

 

15

无损检测

5

 

10

 

 

 

 

 

 

15

电厂热能与动力装置

5

 

35

 

 

 

 

 

 

40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智能控制)

5

 

35

 

 

 

10

 

 

50

建筑工程技术

5

 

 

40

 

 

 

 

 

45

水利工程施工技术

 5

 

 

15

 

 

 

 

 

20

工程测量与监理

5

 

 

40

10

 

 

 

 

55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10

 

 

 

 

 

10

工程造价

 

5

 

15

10

10

 

 

 

40

计算机网络技术

 

5

 

 

15

 

 

 

 

20

计算机信息管理

(财会电算化方向)

 

5

 

 

10

 

 

 

 

15

物流管理

 

10

 

 

10

10

 

 

 

30

会计与统计核算

 

10

 

 

5

20

 

 

 

35

旅游英语(旅游管理)

 

10

 

 

5

5

 

 

20

40

合计

90

50

350

120

75

45

45

5

20

800

 

 

 

 

 

 

 

 

 

 

 

 

 

 

 

 

 

 

 

 

 

 

 

 

 

 

 

 

 

 

 

 

 

 

 

 

 

 

 

 

 

 

 

 

 

 

 

 

 

 

 

 

 

 

 

 

 

备注:招生计划数如有变动以自治区招办审核数为准 。

 

四、报考条件

(一)已参加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的普通理科、普通文科考生和技能考试合格的对口中职生(包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

(二)已参加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并且技能考试合格的对口中职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直接报名,免试入学:

1、在教育部、人社部举办的全国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个人一至三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在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举办的全区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个人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属于免试范围的考生凭获奖证书和毕业学校推荐函,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入学。

  五、报名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考生应于2014年3月20日―4月10日通过网上报名填写相关资料,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0日24点,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报名网址: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

(二)材料初审

我院对单独招生考试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2014年4月14日,将在我院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

(三)打印准考证

2014年4月15日零点开始,考生可以登陆我院招生网打印准考证,并提前熟悉考场。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四)资格确认和缴费。

考生应于2014年4月19日(星期六)9:00-18:00携带证件到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缴纳报名费及考试费200元。

1、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

①下载《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表》(网上报名时自动生成);

②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③2014年高考准考证及复印件一张。

2、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确认,可由家长代其确认。家长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和交纳费用外,还须提交以下文件:

①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②考生委托书。

考生委托书在其身份证复印件背面由考生本人书写,家长身份证原件须现场出示。

3、如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可由学校派老师统一办理确认手续。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和交纳费用外,还须提供以下文件:

①学校介绍信;

②教师身份证明;

③考生委托书。考生委托书在其身份证复印件背面由考生本人书写。

(五)志愿填报

考生应在填写报名表的同时填报志愿。要按照填表要求,由考生本人认真填写,填报后不得更改。每个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请务必认真填报志愿信息,无误后再提交,报名表信息经学院审核后不可更改!

六、考试程序 

(一)试题范围

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下,学院聘请有关专家和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命题专家组进行命题形成试题库,2014年3月17日试题库在学院招生网下载中心上公布,考生自行下载。普理、普文考生下载英语、数学、语文试题库试题备考,对口中职类考生下载对应科类试题库中的试题备考。

(二)考试方式、时间、地点

1、考试方式:考生在计算机上操作完成基本文化素质、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就业倾向等综合素质测试内容。试题范围从对应类试题库中随机抽取100道题。

2、考试时间:2014年 4月20日(周日)上午8:30-11:30。

3、考试地点:

(1)呼和浩特(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

(2)临河(巴彦淖尔市职业技术学校)

(3)通辽(通辽市科尔沁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4)赤峰(赤峰市松山区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

(5)乌兰浩特(乌兰浩特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

(6)海拉尔(海拉尔第一职业中学)

(7)巴林左旗(赤峰市华夏职业学校)

(8)扎兰屯(扎兰屯职业高中)

(9)包头市(包头市机电工业学校)

(10)鄂尔多斯(鄂尔多斯理工学校)

(11)乌海市(待定)

(12)乌兰察布(待定)

学院充分考虑考生意愿,将会在乌兰察布、乌海市等地增设考点,考生可自行选择考试地点,详情随时关注我院招生网通知。

七、成绩评定标准

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加上附加分即为考生测试总成绩(即: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附加分)总成绩为600分

(一)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为550分;
  (二)附加分高
50分(附加分共3项,累计分数超过50分的,按50分计。)
  
1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得自治区级二等奖的学生加30分,三等奖加15分。

2中职阶段获自治区级劳动部门核发的技能证书的学生高级证书加30分。 

3少数民族计10分。

4、学院职教集团成员学校的考生加10分。

(注:有附加分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相关原件和复印件)
  
八、录取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地区、按比例,采用“志愿清”原则录取考生。“志愿清”原则是指在同一地区按第一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第一志愿生源不够,那么从第二志愿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录满为止。

(二)录取考生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我院于2014年5月1日-5月7日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由于考生本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未能通过内蒙古教育考试中心审核的考生责任自负。)

(三)注意事项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不再参加2014年全国统一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及未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4年全国统一高考。

九、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其待遇除不能转学外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样。

  十、违规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二)如在单独招生考试中发现违规考生或考务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自治区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十一、附则

本方案由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一)学校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城学府路1号。

(二)邮编:010070

(三)联系老师:阿老师。

(四)联系方式:

1.电话:0471-5279084 、 5279085 

2.传真:0471-5279087   

3.学院招生网址:http://zs.***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3月10日


原标题:2014年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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