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方式:
采用笔试考核方式。
(二)考核内容:
基础知识、综合素质测试、特长加分。
(三)考评办法:
1、基础知识成绩(满分300分)
(1)普通高中毕业生基础知识成绩由“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甘肃省普通高中会考成绩构成。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或各市(州)会考中心提供的为准。
(2)“三校生”基础知识成绩由考生在校期间实践技能测试成绩和职业资格证书两部分构成。实践技能测试成绩满分200分,以所在学校提供的为准核算,职业资格证书以国家及行业认可的为准,满分100分(其中,中级及以上等级100分,初级85分)。
2、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300分)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独招生准考证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招生综合素质测试,获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测试内容以高中生和“三校生”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为主,包括时政常识、文史常识、自然常识、音体美常识、学习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测试方式为笔试。测试时间为120分钟。
3、特长分(150分,为附加分)
特长分加分项目共4项,考生各项累计分数在15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50分的,按150分计算。
(1)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团干部加分。2011年7月1日后获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市级(不含县级市)一次加30分,两次及两次以上加50分;省级及省级以上加50分。本项高加分限50分。
(2)三好学生及优秀共青团员加分。2011年7月1日后获三好学生或优秀团员:市级(不含县级市)一次加30分,两次及两次以上加50分;省级及省级以上加50分。本项高加分限50分。
(3)学科竞赛、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加分。2011年7月1日后个人或团体参加比赛获奖:市级(不含县级市)一次第4~6名(或优秀奖)加20分,第3名(或三等奖)加30分,第2名(或二等奖)加40分, 第1名(或一等奖)加50分;省级及省级以上前6名(或优秀奖及以上等级)一律加50分。本项高加分限50分。
(4)体育比赛获奖加分。2011年7月1日后个人或团体参加体育比赛获奖:市级(不含县级市)一次第4~6名(或优秀奖)加20分,第3名(或三等奖)加30分,第2名(或二等奖)加40分, 第1名(或一等奖)加50分;省级及省级以上前6名(或优秀奖及以上等级)一律加50分。本项高加分限50分。
原标题:2014年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核方式内容及考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