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护理 | 60 | 初 高 中 毕 业 生 及 同 等 学 历 者 均 可 报 读 我 校 | 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
1、各专业招生计划均为我校中专、大专统招指标; 2、各专业学生均属我院与联办院校对口高职学生,参加对口高职考试考前培训,凡合格者均可取得统招学籍和统招学历; 3、每位学生在每年5月参加联办院校招生考试,方可取得学籍; 4、凡在每年10月份取得对口高职考试资格后,于次年5月参加对口高职考试方可取得学籍; 5、在我院就读毕业后,入学即签订对口就业安置协议,我院保障学生100%对口安置就业,如未对口安置,学院承担学生择业误工费10000元整; 6、凡报读我院学生,特别是定向就业的学生,须面试合格方可报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