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报到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4] 48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录取新生在教育部新生注册系统上顺利注册,现将报到新生材料查验及不报到新生电子档案注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录取新生的材料查验及不报到新生的电子档案注销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信息的完整与准确。要充分认识招生数据准确的重要性,认真做好新生的录取资格复查工作,录取新生携带纸质档案主要内容须与电子档案相一致,特别是考生身份证号码、姓名、相片必须相一致,否则不得予以注册,严防冒名顶替入学情况发生。
2.做好应征入伍新生入学资格保留工作。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13]8号)要求,应征入学的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不能注销。
3.认真核查不报到新生的注销名单,防止已报到新生被误注销的情况发生,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做好复核工作。
请填写《岭南师范学院2014年注销学籍的新生名单登记表》(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下载http://zsjy.***.cn/zs),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和单位盖章后,于9月16日前送到我处招生科(第三教学楼10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到邮箱zszsb211@***,邮件主题如:XXXX学院--2014年注销学籍的新生名单。联系人:周明俊,张迪江,联系电话:3183189。
附件:
1. 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
2. 岭南师范学院2014年注销学籍的新生名单登记表.xls
招生与就业处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