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文兼备的国家普通高等院校,面向全国招生。学院创建于1956年。现已培养四万余名服务于祖国石油石化产业及地方经济建设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学院是新疆石油石化职教园区理事长单位,2006年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为优秀,2010年成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
学院环境优美,教学、文体及生活设施一应俱全,新投资4.5亿元的文化中心(图书馆、影剧院、会展中心)彰显一流。由美国NBBJ公司规划设计,克拉玛依市政府、新疆油田公司投资50多亿的新校区正在建设。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实训设施先进齐全。开设有石油、石化、土建、机电设备、汽车、计算机、自动化、电气、旅游、财经等十大类42个专业,其中石油化工生产技术、钻井技术、油气开采技术、油气储运技术、化工设备维修技术五个专业为国家高职示范性重点建设专业。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电气自动化技术两个专业为国家支持及服务能力提升建设专业。酒店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勘探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四个专业为新疆自治区高职特色专业。
学院以就业为导向,以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己任,突出能力、注重实践,具有独特的石油、石化专业特色,职业教育积淀厚重。学院高度重视校企合作,积极开展订单教育,招生就业两旺,并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直升专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招生计划 | 其中: | |
汉语言 | 民考汉 | ||||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 | 3年 | 4200 | 50 | 30 | 20 |
合计 |
|
| 50 | 30 | 20 |
三、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
1、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后一学期的考试成绩),如个别学生书面声明放弃报考,可以顺次递补(或者符合自治区免试入学条件且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中职毕业生)。
3、学生须取得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一级以上等级证书(含一级)。
4、报考我院的中职考生所学专业须与石油化工生产技术专业相同或者相近。
四、报名程序
各中职推荐学校,根据新教发【2014】2号《关于做好2014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我院招生简章的规定和要求,按以下程序组织好报名工作。
1、学生申请
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中职毕业生,于2013年3月20号前,由所在学校推荐填写《2014年中等职业教育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
2、学校初审
3、资格审查
公示结束后,各中等职业学校将《2014年中等职业教育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学生成绩单、审验材料、公示情况等于
凡经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我院审查合格的学生,(
审验材料包括:
(1)、当年中职招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
(2)、学生学业成绩(须加盖成绩主管部门印章)。
(3)、身份证原件。
(4)、符合免试及加分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录取办法
1、考试方式:
选拔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结合学生中职期间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进行录取。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北京路10号)。
面试内容:被推荐学生可根据所报专业参加面试,由专家提问,考生现场回答,专家评分确定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学业成绩+面试成绩+附加成绩。学业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分、附加分10分。
附加分:对于获得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者给予10分加分。
2、录取办法:
1) 优先录取免试入学考生
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优秀奖
者,或获得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者,可免试入学,但需专业相同或相近。若免试入学报名人数较多,则以获奖级别排序依次录取。
2) 在自治区招生办领导下,学院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
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我院可优先录取报考专业与获奖项目所对应中职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生。
3)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由直升专工作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
4)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录取时将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政审,确定录取名单,报学院直升专领导小组审核。
6)学院招生办将拟录取考生的名单于
7)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国家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及新招委【2010】8号文件要求。
六、学籍管理及相关待遇
1、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全日制高职(专科)生教学、管理规定对直升专学生进行统一管理。
2、直升专学生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及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3、直升专学生入学后相关待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七、新生入学与复查
1、新生应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要求及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时携带录取通知书、专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原件。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推荐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2—3682527 3874101
学院地址: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北京路10号 邮编:833600
网 址:http//www.***
邮 箱:kzjsxyzjb@***
联系人:艾海提.依里木尼亚孜
2014年直升专日程安排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学生填写直升专申请表,并准备相应报名材料 | |
中职学校审核、公示、推荐,并上报我院 | |
对中职学校推荐到我院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 |
我院将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信息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 | |
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对报名考生信息进行核对,并将核对后的考生信息提供我院。 | |
公布参加2014年取得我院直升专面试的资格考生名单 | |
领取准考证 | |
面试 | |
公布2014年直升专拟录取考生名单 | |
录取结果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 | |
去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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