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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章程

  2014年04月11日13:51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86年,是全国八所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之一,也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建设的新型特色公办高等院校。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新路,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 促进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有关单独招生的文件精神,特制订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单独招生章程。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单独招生专业计划表

专业名称 学制(年) 学费标准
(元/年)

专业名称 学制(年) 学费标准
(元/年)
中医学
(中医临床方向)
3700
中药制药技术 3700
中医学
(中西医结合方向)
3700
药物制剂技术 3700
中医学(中医临
床全科医学方向)
3700
药物制剂技术(药剂
设备维护与管理方向)
3700
针灸推拿 3700
中 药 3700
中医骨伤 3700
医药营销 3700
医疗保险实务 3700
护 理 3700
医疗美容技术 3700
助 产 3700
康复治疗技术 3700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须知
  (一) 招生范围:江西省
  (二)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江西省2014年普通高考统一报名资格审查并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生和“三校生”。
  2、未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可于3月31日前在户籍所在县(区)招考办办理补报手续。
  (三) 报名须知:
  1、报名方法:已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形式。
  通过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网上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同时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表》,没有条件下载表格的考生可与我校招生处联系领取,考生也可到我校招生处现场报名。
  未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先在县(区)招考办办理补报手续后再报名参加我校单独招生。
  2、报名时间: 2014年2月20日―3月31日
  3、现场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4月5日―4月6日到我校招生处确认报考信息,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4、报名考试费:按省物价局和教育厅有关文件报名考试费为100元/人
  (四)考生到学校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彩色2寸免冠照片2张;
  三、考核
  考核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文化考试,二是综合技能测试,总分400分。
  (一)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学校自行命题,统一阅卷评分。
  2、考试内容:语文和数学合卷考试,每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同时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
  (二)综合素质测试:信息技术和逻辑思维等总分100分。
  (三)考试时间:语文、数学 4月7日 上午8:30-11:30
          综合素质测试 4月7日 下午14:30-16:30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学校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优惠政策: 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江西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优惠加分相关政策。
   (三)考生的政审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县(市、区)招办统一采集的信息。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确定无异议后上报江西省高招办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自动放弃
  若预录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放弃录取资格,须在学校办理录取手续前由考生本人亲自到学校填写《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申请表》,经学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录取资格。因个别考生放弃预录资格而产生的缺额,学校将从备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录取,直至额满为止。
  (六)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1.20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备录考生名单,经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公示,并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审批。
  (七)录取通知书发放
  我校根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审批结果,正式公布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报到和复查
  (一)凭录取通知书及高中教育阶段毕业证(或学校单招考试准考证)报到。
  获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按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要求提前缴费注册,否则作弃权处理,并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原件(或学校单招考试准考证),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报到。无毕业证(或学校单招考试准考证),视为未达到高中教育阶段毕业条件,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二)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规定进行复查。
  (三)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江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六、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学校对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一系列奖励和资助政策,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政策,建立了“奖、贷、勤、助”的助学体系。
  七、工作流程和日程安排表
  工作流程:
  第一步已办高考报名者,即到学校招生办现场或在学校网上进行我校单招报名;
  第二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和学校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第三步考生到学校确认和考试;
  第四步确定并公示拟录考生名单;
  第五步考生录取确认和学校办理考生录取、通知书发放(邮寄),提前缴费,单招工作总结等。
  日程安排表:

时间内容注意事项
2月20日~3月31日考生报名学校招生网http://www.***
4月1日~4月3日考试院审核考生名单 
4月4日公布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学校招生网http://www.***
4月5、6日现场确认、领准考证学校招生处,考生交验材料、熟悉考场
4月7日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 
4月11日成绩查询学校招生网http://www.***
4月13、14日公示拟录名单学校招生网http://www.***
4月15、16日提前缴费确认录取学校招生处、财务处
4月19日公布录取名单学校招生网http://www.***
4月25日寄发录取通知书寄到高考报名时留的通信地址
5月20日前单招工作情况总结上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高教处和省教育考试院
8月底新生集中入校凭录取通知书(具体时间以通知书为准)

  八、工作纪律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措施,尤其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务考场管理,试点工作全过程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学校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等。对在试点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相关事宜
  (一)考生被学校录取后,不能再参加当年高考,也不能再被其他高校录取。
  (二)考生被学校录取后,与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待遇完全相同。
  (三)考生未被录取,可再次参加普通高考,对考生无影响。
  十、联系部门及方式
  部门: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处
  地址:抚州市赣东大道1111号 邮编:344000
  电话:0794-8230086(含传真) QQ:
  网址:http://www.***


原标题:2014年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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