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方案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14〕5号)及《关于印发〈江西省2014年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细则〉的通知》(赣招委字〔2014〕1号)文件要求,为深化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以下简称单招)改革,提升高职院校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在学院确定的《学院2014年招生工作意见》指导下,特制定学院2014年单招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逐步完善与我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积极引导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教育合理分流,提高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推进普通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入学考试。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2.基本原则:在江西省教育厅领导下,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单招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招生院长任副组长,招生办、教务处、学工处、信息技术中心、监察室、党政办、保卫处共同参加的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招办公室,办公室内分纪检监察组、命题考试组、保卫组、综合组(招生办、信息技术中心、学工处、党政办),以保证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招生范围及对象
1.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江西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三校生”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
2.未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可在户籍所在县(区)招考办办理补报手续。
四、招生专业
学院2014年开设的大专专业(社会体育除外)均可报名。
五、 报名、资格审核和志愿填报
1.报名方法
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形式。报名时间是3月10-31日。已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通过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http://www.*** http://218.65.115.109:801/)单招报名系统报名,同时下载打印并按要求填写《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4年单招报名表》,没有条件下载表格的考生可向我院招生办公室索取,考生也可到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
2.资格审核
(1)已报名考生于4月4日登陆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审核。
(2)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4月7日上午8:30-9:20。
(3)现场确认地址: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长青路76号)
(4)考生到学院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4年单招报名表》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蓝底免冠照片3张。
3.志愿填报
考生应在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同时填报志愿,要按照填表要求,由考生本人认真填写,填报后不得更改(务必认真检查无误后再提交)。考生不可跨院校报名,每个考生可填报二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调剂,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考核
考核时间
1.文化考试时间:
2.综合技能测试时间:
3.考核地点: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长青路76号)
考核内容
考核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文化考试,二是综合技能测试,总分450分。
1.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学院自行命题,统一阅卷评分。
(2)考试内容:语文和数学科目考试,每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命题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三校生”普通高考考试大纲,考试时间:150分钟。
2.综合技能测试(面试及体能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和基本素养。考试内容将信息技术应用、逻辑推理能力、心理素质、特长及专业学习的适应性等融为一体。总分150分。有特长者,可以优先录取。
七、 录取、报到和注册
1.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院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技能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3)优惠政策: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江西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优惠加分相关政策。考生如符合有关加分政策规定,须在报名资格审核时递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由我校审核并公示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逾期不予办理。
2.录取、报到和注册
(1)4 月14日起在学院招生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2)4月15-16日拟录取考生到学院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3)4 月17日上报江西省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4)4月19日在学院招生网站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5)4月21-25日,录取学生到校办理缴费、注册手续。
(6)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一律不得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转入其它院校;若单招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江西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八、 学生待遇
单招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考生毕业后可按规定参加有关公务员和人民警察招考。
九、 违规处理
1.单招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以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单招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3.凡在单招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十、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说明 |
3月10-31日 | 报名 | 考生在学院单招网上报名或到学院招办现场报名 |
4月2-3日 | 资格审核 | 学院到省考试院审核报名考生资格 |
公示通过审核 考生名单 | 在学院网站公示通过省考试院资格审核考生名单 | |
现场确认 领准考证 | 考生到学院进行报名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 |
考试 | 文化考试和综合技能测试 | |
公示拟录名单 | 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 |
4月15-16日 | 录取确认 | 拟录取考生到学院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
录取 | 学院到省考试院审核备案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 | |
公示录取名单 | 在学院网站公示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寄发通知书 | |
4月21-25日 | 缴费 注册 | 录取考生缴费 注册 |
十一、联系方式
部门: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长青路76号
电话:0791―83875391(毛、涂、
网址:http://www.*** http://218.65.115.109:801/ 邮编:330013
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791---83875202
附件:2014年单招报名表 http://218.65.115.109:801/web/zsb/FILES/tu2014/文字/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表3.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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