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秋季招生简章
北京中医药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开展现代试点高校中惟一的一所中医药高等院校。学院(原学院)是北京中医药大学开展的具体实施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北京中医药大学可“利用网络等现代化手段开展本、专科学历教育、学士学位教育”,“自行组织考试录取学生”,对于“达到毕业要求的本、专科学生颁发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并按规定办理毕业生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一、招生专业、层次、学制及学费: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总学分 |
每学分标准 |
中医学 针灸推拿学 |
专科 |
2.5年 |
90 |
90元/学分 |
专升本 |
2.5年 |
90 |
100元/学分 |
本科 |
5年 |
200 |
100元/学分 |
护理学 |
专科 |
2.5年 |
80 |
90元/学分 |
专升本 |
2.5年 |
80 |
100元/学分 |
本科 |
5年 |
160 |
100元/学分 |
中药学 |
专科 |
2.5年 |
80 |
90元/学分 |
专升本 |
2.5年 |
80 |
100元/学分 |
本科 |
5年 |
160 |
100元/学分 |
公共事业管理 工商管理 |
专科 |
2.5年 |
90 |
90元/学分 |
专升本 |
2.5年 |
90 |
100元/学分 |
学费:按北京市物价局财政局审批文件执行。学费缴纳按学分计算,按学年缴费。
二、招生对象: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教高【2002】10号文件《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规定:“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医药现代远程学历教育试点,可面向在职中医药人员举办本、专科学历教育”。同时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国中医药办发【2003】4号文规定,北京中医药大学学院“招收已取得卫生、中医药执业资格的中医药人员或已经获得国家认可的中等专业学历的同专业人员”。 1.中医学专业、针灸推拿学专业 高起专:已取得中医、中西结合医疗类专业中等教育学历证书,或已具有相应从业资格证书的在职从业人员; 高起本:已取得中医、中西结合医疗类专业中等教育学历证书,并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者; 专升本:已取得中医、中西结合医疗类专业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学历证书的在职从业人员,并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者。 2.中药学专业 高起专、高起本:已取得药学类专业中等教育学历证书或已具有相应从业资格的在职从业人员; 专升本:已取得药学类专业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学历证书的在职从业人员。 3.护理学专业 高起专:已取得本专业中等教育学历证书或已取得护理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从业人员; 高起本:已取得本专业中等教育学历证书,并有护理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从业人员; 专升本:已取得本专业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学历证书,并获得护理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从业人员。 4.公共事业(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工商管理专业 高起专:具有高中或中专毕业文化水平,从事医药行业管理工作的在职从业人员; 专升本: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学历证书,并从事医药行业管理工作的在职从业人员。
三、报名、入学考试及录取办法: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1日~2014年7月25日 2.报名方法:学生登陆学院官方网站(),录入个人详细报名信息,在网上提交后,携带以下材料到南京市汉中路129号江苏建康职业学院处812室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并领取准考证,完成报名(信息确认时间:参加6月15日入学考试的2014年4月1日—5月31日正常工作时间;参加7月27日入学考试的2014年6月1日—7月20日正常工作时间)。 ◆ 身份证、从业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单位证明)、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提供假证件者后果自负; ◆ 2张二寸免冠彩色近照(蓝色背景、深色衣服);同时携带电子版照片:⑴文件格式为JPG,蓝色背景,不能小于150×210像素。 ⑵相片的长宽比为7:5。 ⑶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M。电子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 报考专升本层次的考生,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其专科学历并自行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若不能查询,请到当地学历认证中心认证,学历认证报告作为报名资料一同提交。 ◆备注: ⑴学生在学习中心办理报名和信息确认手续后即可领取准考证; ⑵未设立学习中心的省份暂不招生。 3.考试及录取: ◆入学考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高厅【2000】10号文件精神,采取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考试录取的办法,考生到北京中医药大学学院所属各学习中心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2014年6月15日、2014年7月27日。 具体时间及考试科目安排以考生报名所在学习中心通知为准。 ◆各专业入学考试科目:
专业 |
层次 |
考试科目 |
中医学 针灸推拿学 |
高起专、高起本 |
语文、 英语、 中医基础理论 |
专升本 |
大学语文、 英语、 中医基础理论 |
中药学 |
高起专、高起本 |
语文、 英语、 中药学 |
专升本 |
大学语文、 英语、 中药学 |
护理学 |
高起专、高起本 |
语文、 英语、 护理学基础 |
专升本 |
大学语文、 英语、 护理学基础 |
公共事业管理 工商管理 |
高起专 |
语文、 英语、 管理学原理 |
专升本 |
大学语文、 英语、 管理学原理 |
◆录取:经考试合格,由北京中医药大学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单同时在网上公布。被录取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报名地点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入学资格。 4.毕业证书的发放 学院实行学年学分制,凡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毕业实习合格者(除符合有关规定可免考英语或计算机应用基础科目外,其他本科学生须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及大学语文B统考;专升本学生须通过大学英语B和计算机应用基础的国家统考),由北京中医药大学颁发相应专业的高等教育专科、本科、专升本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5.学位证书 学位授予依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和《北京中医药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工作细则》执行:主要专业课考试平均成绩80分以上;英语通过北京中医药大学学院组织的北京地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者;毕业论文成绩“良”以上并通过答辩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北京中医药大学学院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49号信箱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电话:010-64286719(教学部) 010-64286325(技术部)010-64286326(办公室) 传真电话:010-64286327
江苏建康职业学院(汉中路校区)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中路129号
邮政编码:210029 招生电话:025-84700541转3(传真转7)
原标题:2014年江苏建康职业学院秋季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