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专转本自主招生报名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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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10日18:42 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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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专转本”自主招生报名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4〕1号)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14年学生“专转本”自主招生报名工作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
组 长:何正东
副组长:朱善元(常务)、孙 玲、臧大存
成 员:曹 斌、葛竹兴、姚恒珍、袁建华、陈小权、陆 辉、于生兰、丁广明、陆华圣、王 权、肖文华、唐春根、陆全华、金 濯
2.工作职责
(1)制定方案 根据苏教学〔2014〕1号文件精神制定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实施方案;
(2)监督管理 按照报名条件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
二、选拔对象及选拔方法
1.选拔对象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2014届毕业生)。
2. 选拔计划及选拔方法
全省2014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计划安排500人,安排给我院推荐名额12人(省教育厅按照接收专业计划的1:1.5比例下达推荐名额);
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选拔工作是在高职院校学生报名和推荐的基础上,由接收院校采取理论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三、报名条件
1.专业要求
见附件2(2014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分校分专业推荐名额表);
2.学生综合素质要求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2)所学专业符合接收高校试点专业的要求;(3)各科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学业考试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无补考课程;(4)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良,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5)在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6)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接收院校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后报送各接收院校。
四、推荐程序
1.请2014届相关专业毕业班班主任(辅导员)将通知要求传达到符合条件的每一位毕业生;
2.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经班主任(辅导员)推荐,各院(系)初审后上报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由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审定推荐名单;
3.确定推荐名单后,在校内醒目处张榜公示五天,同时报省教育考试院上网公示;
4.公示无异议的学生信息报送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和接受院校。
五、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本人所在院校报名,填写推荐报名表(附件1),该报名表须经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本人填报及核对有误而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推荐表一式两份并贴好照片,随表另加附一张照片;
报名时间为2月27日-3月4日,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本科院校的相关专业及是否服从其他专业志愿。
六、考试
1.考试由各接收院校自主组织考试,按照向社会公布的考试录取章程进行选拔并承担相应责任。接收院校于2月24日前通过学校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布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的考试录取章程,相关要求在考试录取章程中明确告知。考试内容由接收院校在考试录取章程中公布;
2.考试时间统一为3月23日,考生于3月22日下午13:30-18:00到接收院校领取准考证,并交纳考试费;
3.考试费标准,每位考生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45元。
七、确认报名时间及地址
确认时间:3月5日-3月6日16:00。确认地址:凤凰路校区教学C楼232室 夏老师 周老师 电话:86356656 86158666(必须本人亲自签字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八、公示时间:3月7日-3月12日。
九、录取 由接收院校于3月底录取。
原标题:2014年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专转本自主招生报名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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