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
三二分段转段招生考核方案
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25号文件精神,2014年我院继续开展三二分段转段高职班(专科层次)自主招生,招生考核方案如下: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对口中职学校
招生专业 | 学制 | 招生计划 | 对口中职学校 | 对口中职专业 | |
应用电子技术 | 2年 | 100 | 50 | 鹤山市职业技术高级学校 | 电气运行与控制、机电技术应用 |
50 | 开平市吴汉良理工学校 | 汽车电器专业、楼宇与自动化 | |||
计算机应用 | 2年 | 150 | 50 | 江门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 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 |
50 | 开平市吴汉良理工学校 | 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专业、数码产品维修专业 | |||
50 | 开平市机电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计算机及外设维修、计算机网络技术 | |||
学前教育 | 2年 | 150 | 100 | 江门幼儿师范学校 | 学前教育 |
50 | 湛江幼儿师范学校 | 学前教育 | |||
机械设计与制造 (数控加工与维护方向) | 2年 | 150 | 50 | 江门市新会机电职业技术学校 | 数控技术应用 |
50 | 开平市机电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数控技术应用 | |||
50 | 中山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数控技术应用 |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2年 | 100 | 50 | 江门新会机电职业技术学校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50 | 台山市培英职业技术学校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注:具体招生数以省审批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2012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符合《关于开展2012年职业院校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2〕64号)规定,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户籍的学生。
2.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须在中职学段期间(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
(1)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
招生专业 | 证书名称 |
应用电子技术 | 电子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二级或以上 |
计算机应用 | 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二级或以上 |
学前教育 | 教育基础综合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证书一级或以上 |
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加工与维护方向) | 机械证书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机械证书 |
(2)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招生专业 | 发证部门 | 对应资格证书 |
应用电子技术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电子)、电子产品维修工、电子装接工、音响调音员 |
计算机应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程序员、计算机操作员、软件工程师、计算机应用工程师、硬件维护工程师、办公自动化应用工程师、网页设计师、网络应用工程师 |
学前教育 | 广东省语委办;教育主管部门 | 普通话测试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
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加工与维护方向)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数控车工、数控铣工证书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模具制造工、钳工、车工、铣工证书 |
(3)省(厅)局级行政部门或省级以上行政(厅)局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奖以上,或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
3.转段考核的学生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
4.试点专业学生在校期间获专业相关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由我院会同中职学校填写《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于考核申请表》,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以免予参加高职院校考核,就读相对应专业。
三、报名时间和报考方法
1.对口中职学校根据审核通过的转段考核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于2014年4月18日前依据学生自愿参加转段考核情况组织学生报名(我院在对口中职学校设置报名点),报名完成后由我院统一在省中招平台中职录取系统输入和校对参加转段考核学生信息。非试点专业学生不得报考。
2.报名时应缴交如下材料:
①《江门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转段考核报名登记表》(经申请人所在学校审核盖章,并须签署推荐意见);
②(已取得技能证书的)考生符合报考该专业的技能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证书封面页和内页所有页复印件);
③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④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复在同一页上);
⑤本人入读中职学校新生花名册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和此件与原件一致印章)并在本人姓名前用红笔打“√”
除第⑤点用A3纸复印外,其他报名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
四、收费标准
1.考试费用:2014年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报名考试费按《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有关文件执行。每科收费40元。
2.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每生每年4500元,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数控加工与维护方向)4个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5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1300元(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我省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粤价[2008]150号>,江门市物价局《关于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的批复》<江价[2009]257号>)。
以上学费、住宿费为2014年收费标准,2014年三二分段转段学生将在2015年转入高职阶段学习,如该年度学费、住宿费有所调整,将按2015年普通高考录取新生收费标准执行。
五、考试科目和考核内容
(一)转段考核。我院依据审核通过的转段考核工作方案,于中职学段的第四学期末(2013年5-6月)组织转段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转段考核成绩经我院和中职学校联合公示无误后,由我院于2013年7月10日前将学生成绩录入省中招平台系统。
(二)转段考核以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要求为依据,以综合素质、职业核心能力和专业技能考核为重点,分专业理论考核和专业技能考核两部,专业理论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专业理论考核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学生综合专业理论知识;专业技能考核采取实操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实践动手能力。
(三)专业理论考试时间120分钟,专业技能考试时间200分钟,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学前教育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满分值各为100分,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加工与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满分值各为150分,总成绩=专业理论考核成绩×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60%。各专业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应用电子专业
序号 | 考核模块 | 考核方式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核地点 | 考核时间 |
1 | 专业理论考核 | 笔试 | 电工电子技术基础 | 100 | 对口中职 | 第四学期末(5-6月份) |
总分 | 100 | |||||
2 | 专业技能考核 | 实操 | 基本仪器操作 | 50 | 对口中职 | 第四学期末(5-6月份) |
电路制作 | 50 | |||||
总分 | 100 |
2.计算机应用技术
序号 | 考核模块 | 考核方式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核地点 | 考核时间 |
1 | 专业理论考核 | 笔试 | 计算机综合知识 | 100 | 对口中职 | 第四学期末(5-6月份) |
总分 | 100 | |||||
2 | 专业技能考核 | 实操 | 计算机硬件维护 | 50 | 对口中职 | 第四学期末(5-6月份) |
常用软件使用与维护 | 50 | |||||
总分 | 100 |
3.学前教育
序号 | 考核模块 | 考核方式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核地点 | 考核时间 |
1 | 专业理论考核 | 笔试 | 幼儿心理学 | 30 | 对口中职 | 第四学期末(5-6月份) |
幼儿教育学 | 30 | |||||
幼儿卫生学 | 40 | |||||
总分 | 100 | |||||
2 | 专业技能考核 | 实操 | 舞蹈与弹唱 | 50 | 对口中职 | 第四学期末(5-6月份) |
故事讲述与美术 | 50 | |||||
总分 | 100 |
4.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加工与制造)
序号 | 考核模块 | 考核方式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核地点 | 考核时间 |
1 | 专业理论考核 | 笔试 | 数控机床基本操作 | 20 | 对口中职 | 第四学期末(5-6月份) |
数控加工程序的编制 | 40 | |||||
数控加工工艺基础 | 20 | |||||
机械制图基础 | 35 | |||||
公差与测量技术 | 20 | |||||
机械制造基础知识 | 15 | |||||
总分 | 150 | |||||
2 | 专业技能考核 | 实操 | 数控车操作 | 75 | 对口中职 | 第四学期末(5-6月份) |
数控铣操作 | 75 | |||||
总分 | 150 |
5.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
序号 | 考核模块 | 考核方式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核地点 | 考核时间 |
1 | 专业理论考核 | 笔试 | 机械制图 | 60 | 对口中职 | 第四学期末(5-6月份) |
公差与测量技术 | 20 | |||||
模具材料与热处理 | 30 | |||||
模具制造技术知识 | 40 | |||||
总分 | 150 | |||||
2 | 专业技能考核 | 实操 | 模具钳工 | 75 | 对口中职 | 第四学期末(5-6月份) |
数控铣工 | 75 | |||||
总分 | 150 |
注:具体考核地点、考核时间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六、录取方式
(一)按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据省教育厅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会同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二)我院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暂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发预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含预录取名单,需注明)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录取学生应在我院报到时提交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否则注销其高职录取资格。
(三)持预录取通知书的考生按照我院规定的时间向我院提供转段考核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我院到省教育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统一换领正式录取通知书,换领正式录取通知书后办理报到注册。仍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不发正规录取通知书,并注销其高职录取资格。
(四)组织学生高考报名。各对口中职学校负责组织通过转段考核学生高考报名工作,于2015年高考报名期间(2014年12月)在中职学校所在地级以上市招生办(考试中心)申领高考考生号,派发给学生并参加高考报名。
(五)已被正式录取的学生在中职学校按照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继续学习,第四学年进入对口高职院校试点专业学习。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完成中职第三学年的学习,参加顶岗实习,准备就业或参加其他类型的高职院校招生考试。
七、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
八、相关事宜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院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若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2.本方案由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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