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2014年建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山市“上学易”助学计划申请说明

  2016年12月31日14:59  建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中小学生适用)

 

1.“上学易申请对象:具有中山市户籍并在本市就读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生(含职业高中,不含类中专)。

 

2.领表:申请人(学生)到就读的学校领取《中山市上学易助学计划申请表》(以下简称《上学易申请表》,包括低保、低收入、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一式2份,或在中山教育信息港-助学-申请助学方法处下载表格。网站:http://zx.***

 

3.申请上学易时间:每年1-2月、6-7月全面接受新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学生)的申请,学生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将《上学易申请表》交到所就读的学校。

 

4.填表:按要求填写《上学易申请表》一式2份,属低保、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复印《低保证》或《低收入证》的有效页数1份;属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填写《中山市特殊困难家庭学生上学易助学金申请书》1份。

 

5.基层审批:将《上学易申请表》交学校加意见后再到村(居)委会加意见,送镇区社会事务办审核。

 

6.交表:涉及市资助的学生经镇区社会事务办审核后,学生将《上学易申请表》交回所就读的学校。学校进行整理、核对、初审,汇总,将《上学易申请表》等相关申请资料由学校(或镇区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在每学期开学第二周直接交到市助学办。

 

7.调查审核:完全由镇区资助的学生,由镇区扶困助学领导小组审批;涉及市资助的学生须经团市委、市民政局调查、核实,由中山市扶困助学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8.发放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市财政局将助学金划拨到所资助学生就读的学校收费账号上,再由学校发给学生。

 

9.一次申请,多年受助:已通过市扶困助学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合格的学生,无需再填写《上学易申请表》,每学期由学校做好学生复核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提供资助:家庭已经脱贫的;在校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开除学籍处分的;因特殊原因中途辍学、暂时休学或复读的;有关部门牵线搭桥落实结对给予资助的。在开学的第二周由学校将《涉及市专项资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中小学生助学金一览表暨签领表》等申请资料上报市助学办审批。

 

10.资助标准:资助学杂费、书本费,补助住宿生住宿费(又称为两免一补)。

 

11.家庭经济困难是指以下两种:(一)持有效《广东省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证》或《中山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的家庭;(二)因突发性灾祸、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以及其他原因致贫的家庭(又称为特殊困难)。

 

12.咨询与联系。中山市扶困助学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助学办)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市教育和体育局(8817室),邮编:528403。咨询电话:0760-89989202。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中山市扶困助学网(中山教育信息港-助学):http://zx.***

 

学生在申请过程中有疑问的,可咨询就读学校的班主任、学校助学人员,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市助学办。

 

中山市扶困助学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4121

 


原标题:2014年建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山市“上学易”助学计划申请说明


招生信息
手机版:2014年建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山市“上学易”助学计划申请说明
-新文章
相关学校
技校专业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