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按照《杭州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并结合本学院各专业特点,安排2013年参加音乐学院研究生复试的考生进行外语(口语、听力)测试、专业考试、专业面试等考试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一、复试范围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已复试的推荐免试生除外),没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复试基本要求
复试者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复试基本要求。
三、复试形式
复试是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重在考察考生的素质和综合能力,如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熟练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实践技能等。另外,复试也将对考生在初试中暴露出来的知识缺陷作进一步的考查与了解。
专业课的复试形式主要有笔试、口试和实践技能考核等(不同的专业有不同的要求);外语的复试包括听力、口语测试。
同等学力考生需参加2门本科主干课程的笔试。
四、复试程序
1、考生到音乐学院报到,由音乐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学院于次日将资格审查不符合的考生名单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报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考生心理测评由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中心负责;
3、学校规定医院负责体检;
4、由外国语学院派专业教师对复试考生进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5、由音乐学院组织复试考生进行专业笔试(含专业外语);
6、由音乐学院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专业面试;
7、由音乐学院组织对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进行加试;
8、由音乐学院党总支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心理测试面试。
五、复试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1、初试成绩=初试三(或四)门科目总分/5×50%
2、复试成绩
音乐与舞蹈学各研究方向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80%)+专业面试成绩(20%)
艺术硕士(音乐)各研究方向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80%)+专业面试成绩(20%)
3、外语口语、听力测试,成绩不入复试总分,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加试2门本科主干科目成绩作为参考。
以上任何一门科目成绩不合格,复试即为不合格。
六、破格复试
今年不进行破格复试。
七、体格检查
1、考生必须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2、体格检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全国残联关于硕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
3、在特殊情况下,不同专业可结合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但事先应在招生简章上加以说明。
4、调剂考生如能提供第一志愿报考院校复试体检表可不参加我校调剂生体检。
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心理健康测试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可采用“函调”、“派人外调”和直接对考生的考核。
2、复试时,学院党委(党总支)领导直接与考生面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同时认真审查考生所在单位的鉴定意见及人事档案材料,给予考生公正的评定。考生如需定向、委培请告知。
3、心理测试含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中心负责,面试由学院负责。
附件:2014年音乐学院各专业复试细则.xls http://yyxy.***.cn/UploadFile/.xls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研究生办
2013年3月28日
原标题:2014年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规则及各专业复试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