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录取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高校全称和校址
高等学校全称: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主校区地址:杭州富阳高科路198号(高桥校区)
第三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招生范围: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本省籍应届中职毕业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招生录取中的重大问题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方面负责招生录取的日常事务。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监察审计室负责人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学校概况
第八条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杭州市人民政府主办、国家教育部正式备案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九条 学校主校区位于杭州高桥高教综合体内,校园占地面积71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整个校园依山傍水,山青水秀,建有教学楼、实训楼、创新创业产业园(留学生、大学生创业园)、图书馆、陶行知研究馆(校史馆)、文体中心(千人剧场、体育馆)、餐饮中心、学生公寓等主要建筑,设施现代,宜学宜居,是省内目前漂亮的山水校园、生态校园、人文校园之一。
第四章 免试保送流程及录取有关事项
第十条 技能优秀的中职毕业生免试保送按照以下进程开展工作:
1.申请与公示。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本省籍应届中职毕业生,由本人向所在中学申请并经中学审核公示。具体要求: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要在中学校园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名单、所在班级、获奖项目、拟申报专业【每个考生可申请比赛项目所属模块内的三个专业(若该模块内仅有一个专业,则仅可填一个专业),按照志愿先后顺序填写】等关键信息。
我校2014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保送拟分两个批次进行,首批须于5月20日前、第二批须于8月2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向我校招生就业处寄送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经中学及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并盖章的一式两份《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一);
(2)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生在校表现证明(加盖中学公章)。
备注: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请留好备份。
2.考核及录取工作。我校招生就业处对合格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在网上公示。我校不安排电话和书面通知,届时请各位考生关注我校的招生网。
3.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可申请的专业见附件二,也可咨询我校招生就业处。
第五章 收费与证书
第十一条 学费标准:文理类6000元/人年,艺术类7800元/人年;住宿费:1200元/人年;实行一年一交的办法。
第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毕业后颁发由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六章 其 他
第十三条 我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的保送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
第十五条 对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获奖材料取得保送资格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录取资格及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十六条 对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获奖材料取得保送资格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录取资格及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十七条 对学生的奖励及资助措施:学院设立“行知奖学金”及合作企业提供的专项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在校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入学等多种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八条 新生报到: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两周(以实际报到日为准)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招生咨询及录取查询
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571-28287180、88935118 传真:0571-88935117
2.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富阳高科路198号(邮编:311402)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3.E-mail地址:
4.学院网址: 招生网址:/zs.htm
第二十一条 我院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我院监察审计室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571-28287064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报名表
姓名 | | 民族 | | 出生 年月 | | 照片 |
性别 | | 政治 面貌 | | 邮政 编码 | |
家庭详 细地址 | | 高考报 名序号 | |
所在中学 | | 中学 入学年月 | | 毕业 年月 | |
身体健康状况 (注明高考体检限报结论) | | 手机号码 | |
赛事名称 | | 获奖 等级 | | 获奖 时间 | |
拟申报 专业 | 1、 | 2、 | 3、 |
以上部分由考生本人填写 |
中学推荐意见与公示情况 |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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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高校考核结论(注明录取专业) |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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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请申请的考生一式二份提交报名表和获奖证书、身份证、高考报名证复印件,通过EMS快递至:杭州富阳高科路198号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俞老师收,电话0571-28287180。
附件二:
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可申请的专业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 市政工程技术(道路桥梁方向) |
市政工程技术(轨道交通方向)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络商务方向) |
应用电子技术(物联网方向)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连锁经营管理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汽车电子技术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精密机械技术 |
全国数控技能大赛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精密机械技术 |
原标题:2014年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录取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