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17〕2号
相关学院:
根据《淮阴工学院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淮工院〔2013〕49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2014级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通过我校答辩资格审核、盲审成绩为合格及以上的2014级研究生方可参加本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 2017年2月22日-2月27日
相关学院组织符合答辩条件的学位申请人填写《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核表》(附件2)中个人信息部分,汇总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登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答辩申请。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方向选聘答辩委员会成员和秘书。附件2于2月27日前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汇总上报研究生处备案,答辩委员会成立后原则上不可随意变动。
2. 2017年3月3日-9日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学位申请人论文及盲审意见复印稿送达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并请答辩委员会成员填写审阅意见书(附件8)(要求学位申请人务必于3月3日前按照论文盲审意见认真修改,经导师审核后,一式五份装订成册,递交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审阅意见书由学位申请人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一式五份正反打印,连同论文一同递交答辩委员会成员);
学院制定《淮阴工学院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日程安排表》(附件3),并以海报形式予以公布。
3. 2017年3月10日-15日
学位论文答辩小组召开答辩报告会。答辩委员会成员对学位申请人的答辩状况作出评议,填写《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议及表决情况表》(附件4)。秘书全程记录答辩情况(附件5),汇总答辩评分,填写《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分汇总表》(附件6)。
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情况作出决议,填写《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答辩决议书》(附件7),提请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上报研究生处存档。
三、工作要求
请相关部门和单位重视我校2017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严格执行(淮工院〔2013〕49号)文件精神,按照时间节点上报材料,保证学位论文答辩各环节工作顺利实施。
答辩工作结束后,相关学院须将附件5、6、7原件于3月17日前上报研究生处(逸夫楼1204东)存档,其余答辩材料由学院存档;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学位授予情况给出决议,填写《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审批表》(附件9)
四、答辩费用说明
论文答辩费为100元/生,答辩秘书费为50元/生,从导师的研究生培养经费中支出,二次论文答辩费用由研究生本人支付。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处张月老师联系,电话:83559107。
附件:
1.淮阴工学院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核表
3.淮阴工学院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日程安排表
4.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议及表决情况表
5.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
6.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分汇总表
7.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答辩决议书
8.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9.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审批表
关于做好2014级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rar
研 究 生 处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