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食监〔2006〕365号通知,为科学地规划和指导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从生产加工源头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在国家对食品生产企业要求越来越严格的新形势下,食品生产企业中检验人员的任职资格已成为影响企业能否达标的重要因素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业教育法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年第六号令:《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国家从2000年7月1日起,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全社会建立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人才结构。从事食品检验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职业资格并持证上岗,没有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
为了尽量满足同学们报读2014年食品检验工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班的需求,现将有关培训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学习使学员达到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食品检验工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要求,取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并能持证独立上岗操作。
二、培训对象:
在读相关专业本专科学生或达到报名条件的相关从业人员。
三、培训考核:
培训统一使用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编写的教材,培训合格后,由韩山师范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组织鉴定。
四、培训内容:
国家标准要求的食品检验工中级(四级)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检验技术及检验操作技能。鉴定工种包括:粮油及制品、糕点糖果、乳及乳制品、白酒、果酒、黄酒、饮料、罐头食品、肉蛋及制品、调味品、酱腌制品、茶叶等。
五、培训时间:
3月15日开始(周六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培训费用:
培训项目 | 培训费 | 教材费 |
校内学生 | 校外人员 |
食品检验工中级(四级) | 500元/人 | 1000元/人 | 预收100(多退少补) |
注:校外人员报名时须交报名费20元。
七、培训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2月25日至2014年3月10日
报名地点:韩山师范学院东区理科大楼C楼五楼生物学系办公室
联系人:刘老师(664280)、庄老师(666825)电话:0768-2317422
韩山师范学院 生物学系
2014年2月19日
原标题:2014年韩山师范学院食品检验工中级(4级)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班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