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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在闽艺术类本科招生录取规则

  2017年09月07日09:29  厦门工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为了保证2014年在闽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招生实施“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改革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4〕7号)要求,经我校校领导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特制订如下录取规则。

第一条 音乐表演专业:在今年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和艺术类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合格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条 动画专业:在今年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和艺术类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合格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三条 若专业分相同,艺术(文)考生按照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语文、文综、数学、英语依次进行排序;艺术(理)考生按照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数学、理综、语文、英语依次进行排序。

 

 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

                             2014年6月9日


原标题:2014年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在闽艺术类本科招生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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