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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办法

  2014年03月26日20:37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一)申请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4月8日。报名遵循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则,考生可选择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我校单独招生申报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在学院网站单招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学校推荐证明等其它相关材料的纸质文档领取准考证时交学院招办。现场报名的考生携带学校推荐证明等其它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姚道中段)招生办填写《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报名表》,办理报名手续,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考生报名被确认后由学院安排考试,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4年4月12日下午和4月13日考试开始前。
(二)申报条件及资格审查:凡已参加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含中职应届毕业生),可持高招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者到校领取准考证时进行审查)。审查单位为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审查合格者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相关测试。
(三)考试方法:
1、考试科目:
    (1)基础学科:(含语文、数学、外语),笔试,共计150分。
    (2)综合素质测试:(含职业规划、职业能力测试),笔试,150分。
2、测试方式:由学校综合素质考评小组负责实施,并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3、政策加分:参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4、考试时间:2014年4月13日
(四)录取。学院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测试的成绩,按照招生计划、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五)公示。学院招生办负责将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名单,在本院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如无异议,报请省招办审查备案,按省招办统一规定进行录取。
四、相关待遇   
    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并报省招生办备案的考生享受与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对口升学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五、监督制度及违规处理
1、单独招生改革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自觉遵纪守法,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和考生满意的选拔环境,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2、凡属考试、考核、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3、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参加考试考核和招生录取工作。
4、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有关人员按要求实行回避。
5、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并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参与和监督。对发现和查实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院的招生工作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6、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申请报考。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以及其它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我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7、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2014年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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