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2014年录取新生专业划分的原则
按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所有非外语专业考生英语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外语专业考生口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未录满专业中。对河南省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办法进行专业划分,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二、我校2014年对口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对口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对口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我校2013年度没有单独组织对口专业考试),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对口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南省按统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名录取;其它省份,在投档考生范围内,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计算综合分(计算公式:6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进行排名录取,音乐类考生适当考虑专项。
三、我校2014年五年制大专考生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五年制大专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省份同批次五年制大专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河南省按文化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名录取;其它省份,在投档的考生范围内,按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名录取。
原标题:2014年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