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与就业岗位群
(一)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吃苦耐劳品质、创新精神和较强实践能力,掌握基本音乐和民族民间音乐以及小学、学前音乐教育等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音乐及其他艺术形式的综合实践 基本技能,在小学、艺校、幼儿园及地方文化管站和地方文艺团体等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2、基本要求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懂得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以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爱岗敬业精神,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
(二)就业岗位群
本专业毕业生主要工作岗位是小学音乐教师、幼师、艺校辅导教师、文化馆干事、地方演员、自主创业等。
二、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一)知识结构
1、掌握一定的音乐理论基础知识。
2、掌握基本演奏及演唱的理论基础知识。
3、掌握当前小学和学前音乐教育教学理论基础知识。
4、掌握和了解中外音乐史、音乐欣赏和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理论基础知识。
5、掌握一定的舞蹈技巧及创编理论基础知识。
6、掌握一定的英语与计算机基础知识。
(二)能力结构
1、具有音乐的识谱、听音、视唱等基本能力。
2、具有独唱、合唱、自弹自唱的基本演唱能力。
3、具有独奏、合奏、即兴伴奏的基本演奏能力。
4、具有一定的舞蹈教学和舞蹈创编能力。
5、具有音乐的综合分析和歌曲创作能力。
6、具有组织课堂教学、课外音乐活动和音乐辅导的基本能力。
7、具有一定的英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三)素质结构
1、具有坚定地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信念和坚定的政治理论水平。
2、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心里及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较强的法制观念。
3、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团队合作精神。
4、具有一定计算机和英语的操作与应用能力。
5、具有一定的应用文写作能力。
6、具有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创新意识。
7、具有音乐综合实践运用的能力。
三、专业主干课程、核心课程及内容
1、专业主干课程
(1)钢琴
教学目标:使学生掌握一定的钢琴技法,并运用钢琴技巧达到钢琴演奏、即兴伴奏等音乐实践技能。
主要内容:音阶练习、哈农五指练习、拜尔练习曲、车尔尼系列的练习曲(599、849、299、740)、小奏鸣曲、 《巴赫初级钢琴曲》等。
(2)声乐
教学目标:使学生掌握一定的声乐发声技巧,并运用声乐技巧达到歌曲演唱、合唱、领唱等音乐实践技能。
主要内容:气息的训练、咬字与吐字的训练、共鸣器的运用、发声曲练习、歌曲练习、意大利语歌曲训练、民歌训练、原生态唱法训练。
(3)乐理
教学目标:是学习音乐知识的基础理论课程,通过它的学习能进一步进行其他音乐技能的深入学习。
主要内容:记谱法、节奏节拍、音程、和弦、调式、调式中的音程及和弦、调式变音及半音阶、转调、移调、各种音乐记号和常用的音乐术语等。
(4)视唱练耳
教学目标:通过视唱、听觉分析、听写三个教学基本环节,培养学生运用音乐听觉分析、判断、鉴别各种现实音乐音响,进而达到及时分析掌握音乐信息和识别处理音响的能力。
主要内容:单音、音程、节奏听写、单声部、二声部视唱、无调号单声部视唱等。
(5)合唱与指挥
教学目标:通过合唱指挥课的训练,使学生达到能够运用一定的训练方法进行合唱队的人员组织、队形排练、声音训练、表情训练、舞台表演等音乐实用技能。
主要内容:合唱的基本知识、合唱的发声训练、合唱指挥的基本图示、分拍的图示及实践、合唱指挥的拍点、起拍、收拍等。
(6)钢琴即兴伴奏
教学目标:通过即兴伴奏技巧的综合训练,使学生达到为歌曲编配伴奏的音乐应用能力。
主要内容:大小调基本和声语汇、基本织体的练习、大调正三和弦、儿歌练习、小型中外乐曲等。
(7)和声
教学目标:使学生牢固掌握和声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熟练的写作能力和相应的弹奏能力,并在此基础上提高学生对多声部音乐作品的分析、理解和赏析的水平。
主要内容:和弦连接、正三和弦、和弦换位与三音跳进、终止式与终止四六和弦、正三和弦的第一转位、旋律中的和弦外音及经过、辅助四六和弦等。
(8)舞蹈
教学目标: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了解舞蹈的基本内容、动作、表演技巧、规律和创编方法。
主要内容:基础训练、芭蕾形体训练、古典舞训练、舞蹈创编知识与场记图解、民族民间舞部分等。
(9)音乐教学法
教学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及音乐教育见习、实习等教学环节的锻炼,使学生逐步成为能够独立从事中小学音乐教育教学工作的合格的音乐教师。
主要内容:音乐教育概论、音乐课程标准(大纲)及我国音乐教改动态简介、音乐教育心理、音乐教学过程、原则和模式及备课、音乐教学方法、国外著名音乐教育体系评介、音乐教学工作等。
2、专业核心课程
(1)钢琴
钢琴课是专业主干课程中支撑专业核心能力的精髓课程,始终贯穿于整个教学环节当中,主要培养学生的视奏、演奏、合奏、伴奏、钢琴辅导等多项职业实践能力,其理论知识和技能训练覆盖了职业资格标准的所有知识点、工作内容和技能要求的课程。
(2)声乐
声乐课是专业主干课程中支撑专业核心能力的精髓课程,始终贯穿于整个教学环节当中,主要培养学生的独唱、重唱、合唱、领唱、声乐辅导等多项职业实践能力,其理论知识和技能训练覆盖了职业资格标准的所有知识点、工作内容和技能要求的课程。
(3)舞蹈
舞蹈课是专业主干课程中支撑专业核心能力的精髓课程,始终贯穿于整个教学环节当中,主要培养学生的独舞、群舞、编舞、舞蹈辅导等等多项职业实践能力,其理论知识和技能训练覆盖了职业资格标准的所有知识点、工作内容和技能要求的课程。
四、教学过程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一)教学体系
首先,以就业多元化趋势为导向,以小学新课改为标准,以增加学生实践技能为目标,充分利用小学实践实习基地,加大对课程体系的内容和外延的改革与创新,努力实现“教、学、做”一体化和“情境教学”模式,以便更加适应就业市场的需求。其次,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并参照我院“校研企”、“校媒企”、“校介企”人才培养模式,大胆尝试专业办产业的项目式教学,重点突出教学的应用性与实用性原则。
(二)培养模式
根据目前人才市场的需求调研,对于高职音乐师范生的要求更多的是注重动手动脑的实践应用能力和一专多能的应变能力,所以我们在课程体系中把一些实用的专业课进行了前置,对专业实践课程加大了一定的课时量,使学生的实践能力得到充分体现和提高。同时对学生的见习、实习和顶岗实习的内涵建设都进行了重新定位,把实践环节作为整个教学工作的重点做到实处,与整个教学达到协调统一,并以此来推动教学方面的改革与创新。另外,在培养模式上借鉴我院“校研企”、“校媒企”、“校介企”人才培养模式,利用本专业特色大胆尝试产学结合的办学模式,进一步推动项目式课程教学体系,以便达到专业办产业,产业促专业的培养模式,逐步探索出高职师范专业培养模式的新思路。
(三)工学结合方式和实训基地状况说明
目前,艺术系从实际出发,积极响应高职办学的成功理念,经过大量的社会市场考察与调研工作,艺术系准备大胆尝试利用本专业特色进行专业办产业的办学模式,从而相应地带动招生和就业工作,彻底解决办学的入口和出口问题,同时为目前高职师范专业的转型积累一定的理论与实践依据,也为高职师范专业走出未来的困境奠定良好的基础。
针对人才培养的总目标,艺术系的实训基地大部分集中在哈市的小学,为了让学生能够得到良好的实训条件,艺术系精心挑选了哈市一些比较优秀的小学,比如文化小学、师大附小、电机厂小学、锅炉厂小学等,这些学校从教学组织、管理和知识传授上都能给学生带来良好的实习条件的保障,从而使学生从中得到真正的实践锻炼。
(四)实践教学
音乐教育专业的核心课程在教学上基本上以实践训练为主,充分地体现“教学做”的教学模式,在课时分配上都占有重要的比例,从而保证了学生的动手动脑的实践操作能力。为了加大学生一专多能的实践应用能力,开设了四个学期的管乐、民乐合奏课,期中马头琴为重点学习科目,要求人人掌握,这种一专多能及特色教学在一般音乐高职院校中并不多见,也为学生将来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其次,利用本专业的观摩、讲学、汇报演出、音乐会、音乐专业比赛、校内外大、中、小型文艺汇演等实践活动,与外界广泛地进行知识技能的交流与合作,从而来弥补、增强和检验本专业实践教学的综合实力水平。后,对音乐教学法课程内容进行针对性的改革,主要以现在小学音乐课教材为主线,进行相应的理论与实践教学,为学生的真正实习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把见习、实习制度化、具体化、完善化、科学化,充分使我们的教学水准与社会达到辩证统一,相互促进,形成校校合作的良好文化氛围。
五、课程考核与技能考核
(一)课程考核
每学期确定的考试科目,按百分制评定成绩,执行教学大纲规定的考试标准和要求。考试与考查课程主要包括:操行考核和理论考试等,成绩及格者可得规定的学分,不及格者不得学分。
(二)技能考核
每学期对技能考试的科目进行期中汇报考核,并在期末考试和考查中占有一定的比例,评分方式为教研室老师集体打分,取平均分为学生考试成绩,采用百分记分。平时成绩包含期中成绩共占30%,期末成绩占70%。
技能考试项目及要求
序号 |
技能项目 |
理论课程 支撑 |
实践项目 支撑 |
考核要求 |
考核办法 |
1 |
钢琴 |
乐理、视唱练耳、和声 |
钢琴汇报、考核、表演、比赛、文艺汇演。 |
1、正确的触键 2. 各种技巧准确到位。 3. 完整演绎中小型乐曲。 |
属于考试课程,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 |
2 |
声乐 |
乐理、视唱练耳、和声 |
声乐汇报、考核、表演、比赛、文艺汇演。 |
1、正确的呼吸。 2、正确的共鸣腔运用。 3、节拍及节奏感准确,吐字清楚。4、有分析处理和表现声乐作品的能力。 |
属于考试课程,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 |
3 |
舞蹈 |
乐理、视唱练耳、民族民间音乐 |
舞蹈汇报、考核、表演、比赛、文艺汇演 |
(1)掌握舞蹈的基本形态以及基本动作要领(2)要求动作的灵活性、协调性。(3)掌握舞蹈创编方式及其规律,包括在舞蹈设计中运用场记及图解、文字说明等 |
属于考试课程,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 |
六、毕业标准
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能毕业。
1.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成绩合格;
2.所修各门课程考试合格
3.教学实习,顶岗实习考核合格;
4.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5.学生必须在教师指导下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收集相关资料、制定实施方案、分析试验数据、撰写毕业论文,并通过由系组织的毕业论文答辩方能毕业。
6.学生在全学程必须修满145学分以上方准毕业。
七、制定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依据和说明
(一)制定依据
依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中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建议方案)》、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制订高职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性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以及《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人才培养建设方案》中音乐教育专业建设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与任务,并结合目前高职师范专业发展的现实状况和就业市场的需求情况,在与校内外专家深入调研与充分研讨的基础上,逐步确立了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和相应的课程体系,在教学内容和形式上都做了创新和改革,从而形成了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简单说明
2011年音乐教育专业方向人才培养方案是在原有高职师范专业的基础上,把“教、学、做”一体化、实践教学和产学结合作为人才培养模式的切入点,在保证理论授课的前提下,加大实践教学力度,突出了民族音乐特色元素,并注重了教学过程的实践性、性和职业性,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根据就业市场岗位用人的标准进行制定。教学计划中的各个教学环节安排科学、合理、适用,既符合教学规律,又符合将来就业需求的特点,因此,新的人才培养方案更符合现在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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