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号)精神,制定本章程。
二、学院性质
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纳入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三、学院概况
学院座落于包公故里、科教基地、历史名城安徽省省会合肥,地处合肥市大学城,毗邻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新区;学院占地面积304.9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现有校舍建筑面积近10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400余万元,图书馆藏书21万余册,另有电子图书56万册。学院建筑风格中西合璧、格调高雅。
学院拥有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水平较高的教学、管理团队。教学、管理机构的专家、教授,大多来自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和安徽大学等知名高校。同时,学院聘请了多名国家教指委成员、著名学者专家担任我院学科带头人和一批与专业建设紧密相关的行业企业的优秀技术、管理人才参与学院的人才培养工作。目前,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243人,其中具有高级以上职称者占2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者占37%,双师型教师占13%。
学院根据安徽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及产业结构调整对人才的需求,结合学院优势资源,积极拓宽专业布局。目前,学院共有艺术传媒系、动漫系、电子商务系、电子计算机系、通信安全系、建筑系、公共教学部和思政教学部等8个教学系部;开设电子商务、物流信息技术、建筑设计技术、财务信息管理等18个统招专业,覆盖工、文、艺术等学科,形成了以电子信息类、艺术传媒类专业为主,相关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
学院多次受到上级部门的表彰,连续两年被省教育厅评为学生资助工作优秀单位;2011年、2012年,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省文明办、新华通讯社安徽分社和省社会组织联合会,共同举办了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等三种不同类型社会组织的省属“百优社会组织”分类评选,学院连续两年荣获省属“百优社会组织”称号,并在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得票第一;2012年,荣获安徽省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二等奖;学院党校先后荣获2011-2012年度、2012-2013年度合肥市“先进基层党校”称号;2012年,学院申报的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获国家级立项,并获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00万元支持;学院先后有9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获奖、获批,其中省级教学成果奖3项,省级教学研究项目3项,省级特色专业、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项目各1项。
四、招生对象
具有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考试资格并取得考生号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数(人) | ||
文史 | 理工 | 合计 | |||
1 | 电子商务 | 三年 | 30 | 20 | 50 |
2 | 建筑设计技术 | 三年 | 30 | 20 | 50 |
3 | 财务信息管理 | 三年 | 30 | 20 | 50 |
4 | 工程造价 | 三年 | 30 | 20 | 50 |
六、报名方式
参加2014年安徽省普通高考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即可登陆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网进行网上报名,也可直接到我院招生办进行现场报名。考生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学院按省教育厅要求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安徽省2014年普通高考考生号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具有安徽省2014年普通高考考生号的高中阶段学历复转军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和农民工需具有高中毕业证书;
3、所有报名人员需参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手册》的要求。
(二)报名时间
考生在取得普通高考考生号后,于2014年3月1日-4月11日登陆我院网站进行自主招生网上报名,也可直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三)缴费
考生须在4月11日之前缴纳100元报名测试费。现场缴费和银行汇款均可。
汇款方式:
收款人全称: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账号:
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习友路支行
汇款后请保留汇款凭证。
(四)报名材料
报名的考生须在4月11日之前提供以下资料到我院招生办: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应复印在一页纸上);
2、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考生姓名,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
3、安徽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和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复印件各一份;
4、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纸质表格(自行打印)一份;
5、缴费(现场缴费或汇款)凭证。
报名材料可现场递交或通过快递邮寄。邮寄地址:合肥市大学城九龙路与汤口路交叉口 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 邮编:230601,电话:0551-63619113,收件人:程爱华。
(五)志愿填报
普高考生报名时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七、考试(测试)
考试(测试)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号)文件精神,在省教育厅指导与监督下,由我院自行组织进行。
(一)考试(测试)办法:
考生考试(测试)总成绩=基本分(文化课考核成绩+综合测试成绩)+自主招生加分。
上述考核总成绩基本分满分为750分,其中文化课考核成绩占60%,综合测试成绩占40%。
1、文化课考核办法
考生文化课考核成绩为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部分成绩,满分450分。文、理科分别以语文,数学,外语,人文与社会基础或科学基础计分。
2、综合测试办法
①综合测试组组成
根据考试(测试)工作的需要组建若干个综合测试组。综合测试组的主要职责是: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和细则进行综合测试评分。
②综合测试内容
综合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采取的方式是考生随机抽题回答和测评工作人员随机提问。通过综合测试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创新思维以及特长等基本情况。
③综合测试程序
综合测试按文、理科分别进行,时间为10分钟。综合测试满分300分。
(二)考试(测试)时间:
4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考试(测试)地点:
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合肥市大学城九龙路与汤口路交叉口,安徽大学新校区西门向南500米(合肥市内乘26、57、128、149、606路等公交车到安大新区站下)。
(四)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于4月13日到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参加考试(测试)。
八、招生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和要求。
在省教育厅领导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导下,按照自主招生的有关规定,由学院组织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依据考生考试(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若不能满足考生第一志愿,则按照第二志愿进行录取,若不能满足第二志愿,则按照考生专业志愿服从调剂到计划剩余较多的专业;若考生未填报专业志愿服从,予以退档。
3、当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时,考生按所报文理专业,依据文化课考核成绩总分排序,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文科类为人文与社会基础,语文,外语,数学;理科类为科学基础、数学、语文、外语。
(二)自主招生加分政策。
1、教育部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总分加20分,二、三等奖获得者,以及省教育厅举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5分;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0分。
2、近两年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高中阶段获省级体育竞赛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总分加5分;近两年参加重大国际比赛,比赛获前六名及运动健将和一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总分加10分。
3、获得国家认定核发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加10分;获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加5分;取得三个以上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模块合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加5分。
4、历届生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总分加10分。
5、少数民族考生(以身份证为准),总分加5分。
考生在具备1至4中的两项以上(含两项)条件时,只享受其中高一项。考生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
享受自主招生加分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公示后,我院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为拟录取考生办理录取手续。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我院招生网站上公布。
(四)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2014年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九、日程安排
3月1日-4月11日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报名。
4月12日 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考生号到我院进行资格确认、缴费、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4月13日 考试(测试)。
4月20日 学院网站公示预录取名单(http://***/)。
5月上旬 预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5月下旬 录取结果在我院网站公布,同时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违规处理
考生以虚报、隐瞒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利用通讯工具进行考试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以及使用其他欺诈手段,或者因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取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的,由违规行为发生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权的省考试院或高等学校,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高等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同时通知省考试院。
对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在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发布,教育部令第33号修正)执行。
十一、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教育厅核定标准收费:
报名测试费100元
文理科各专业学费均为7000元/生/年
住宿费800元/生/年(六人间)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合肥市大学城九龙路与汤口路交叉口,安徽大学新校区西门向南500米(合肥市内乘26、57、128、149、606路等公交车到安大新区站下)
邮政编码:230601
咨询电话:0551-63690888/1(程老师)
学院网址:
十三、奖助学金政策
学院实行奖、勤、助、贷等系列奖助措施,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另设学院奖学金。特困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申请勤工俭学。学院提供多种勤工俭学机会。
十四、附则
本章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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