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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2014年04月07日06:41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普通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一、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二、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三、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原邯郸大学),国家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校,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四、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4年计划招生专业数为36个,招生总计划为 1460 人。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部分将转为面向河北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五、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14年在河北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考试的考生,每人可报六个专业。

(二)报考条件: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六、考试方式: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组织实施。学院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分文化基础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

文化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各科分值100分,总分300分。

综合素质测试分面试和人文知识测试两部分,总分300分。

七、考核成绩确定

考生考核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文化水平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文化水平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呈现计入总成绩。

免试考生资格规定:

1、在高级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免试入学(毕业当年获得的技能大赛免试资格可保留至下一年度)。免试考生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具有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免试入学。免试考生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免试文化课考生资格规定:

考生高中会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均达到B等级(含B等级)以上,免试文化水平考试,按满分300分记入录取总分。免试考生需提供高中会考成绩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九、录取

录取工作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结合考生文化基础考试与综合素质测试的成绩,择优录取。

1、录取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2、专业调剂:根据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直到公布计划录满为止。

十、对考生的有关要求及说明:

1、单独招生各专业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2、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元。

3、学生学业期满,达到毕业条件,颁发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同等待遇。

十一、我院单独招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十二、我院奖学金设置及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

1、根据国家相应政策规定,我院在籍学生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

2、根据国家相应政策规定,我院在籍学生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3、我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及贫困生补助金。我院设立贫困生勤工助学岗位,以资助部分贫困生学习生活。

4、我院设立“创新创业”基金,用以表彰奖励有突出创新创业成绩的在校生及毕业生。

5、我院每年给予在校生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校方责任险。

十三、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渚河路141号 邮编:056001

十四、电话:  0310-3162951 0310-3162938 

传真:   0310-3162938

Email:zsjych@***


原标题:2014年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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