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精神,积极适应国家和社会对高职高专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努力探索招生工作新途径,确保我院2014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单独考试招生试点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录取方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注重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测试,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入校学习,提高生源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高职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保障
1.成立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主管招生和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学生处、教务处、纪委等有关处室负责人和各系主任为成员。全面负责学院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研究解决命题、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
2.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招生就业处),以下简称学生处,具体负责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办公室下设六个工作组:
(1)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学生处)
主要职责:编制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和其它相关规章制度;拟订招生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各种信息、数据的汇总和传递;寄发录取通知书等。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考试试题和综合素质测试内容的命制、审核和保管;编排和落实考场;安排和培训监考教师;组织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3)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保卫处)
主要职责:协助试卷转递、保管的安全;维护报到、考试期间校园秩序;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安全。
(4)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后勤处)
主要职责:负责考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5)新闻宣传组(责任部门: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宣传。
(6)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纪委)
主要职责:负责全程监督考试、录取等主要环节的工作。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2014年单独招生总计划为1600人,37个专业(表略)
四、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1.招生对象:取得2014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含对口)资格的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3.航空服务专业考生形象要求:男生身高175—185CM,女生162—173CM,身材匀称、苗条;年龄不超过19周岁;五官端正,牙齿洁白整齐,形象气质佳;矫正视力C字表0.7以上,眼球没有发生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面部、颈部、手部、上、下肢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 肤色好,无皮肤病;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五、报名办法
1.志愿填报
全省统一填报志愿的时间为2014年4 月12 日8 时—16日12 时,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cn)进入“河北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我院单招方案,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
2.缴费及信息确认
2014年4月17日9时—21日16时,考生农业银行网点缴纳考试费,进行报名确认,缴费金额100元/生。考生可以到河北省内农业银行任意营业网点缴费,汇款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石家庄北城支行,账号:;考生须注明本人姓名和14位考生号。考试报到时凭缴费收据领取准考证,也可以到学院现场缴费。对缴费后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退报考费。
3.已确认报考的考生于4 月25 日到我院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航空服务、商务英语、应用英语3个专业的考生4月24日报到),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⑴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交一份复印件留档)。
⑵《报考证》(由各市县或中学高考报名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
⑶缴费收据。
六、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略)
七、考试及选拔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采取“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文化水平考试的考核形式为闭卷笔试,综合素质测试的考核形式为面试。
1.文化水平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两科一张卷,每科分值均为60分,总分12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商务英语、应用英语、航空服务三个专业考试科目为语文和英语两科一张卷,每科分值均为100分,总分2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命题内容均依据《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
2.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由学院聘请校内外专家成立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总分120分(商务英语、应用英语、航空服务三个专业总分200分)。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礼貌修养。
3.免试入学条件
在高级中等职业阶段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获得的技能大赛免试资格可保留到下一年度)。
具有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符合上述免试条件的考生在报到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加盖所在中职学校公章的证明信,待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办理免试入学手续,名单在学院单招网予以公示。
4.考试时间安排(表略)
八、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河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1.命题:由学院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全封闭式秘密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试: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3.评卷:由学院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九、考生体检
航空服务专业学生须进行体检,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名单,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录取阶段。体检时间为 4月27日,体检费300元/生(由民航体检中心收取)。
十、录取程序
1.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文化水平考试成绩×70%的办法确定总分(航空服务专业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70%+文化水平考试成绩×30%的办法确定总分)。
2.进入录取阶段的考生,根据其专业志愿,根据考生总分由高分向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3.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录取。
4.综合素质测试、文化水平考试有一项缺考不予录取。
5.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须通过我院的合作方组织的航空体检,方可录取。
6.除航空服务专业外,在录取阶段,可以根据考生意愿,录取到非填报的专业。
7.拟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
8.拟录取名单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9.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北省2014年普通高考。
十一、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报考证》和身份证。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进行文化、健康等方面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十二、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569号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学生处
邮政编码:050061
咨询电话:0311—87115522、87115533、87115207、87115199
学院网址:
备注:我院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都将通过学院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关注我院网站,单招方案及其他信息以学院单招网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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