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高职教育协调发展,促进普通高校多元化考试招生录取机制改革,探索符合高职院校特色人才选拔培养规律的招生方式,给有求学愿望的考生提供新的求学机会,确保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招生代码:51802)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五条 基本情况: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是隶属于共青团河北省委的公办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院校。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50年的河北省团校。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从1999年开始,经教育部批准,招收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学院秉承“以德立校、依法治校、质量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是一所“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体,以岗位(职业)培训和团干部培训为两翼”的省内知名高等院校。
学院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优化升级要求,主动适应社会的新变化、新要求,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体制机制建设,与多家用人单位和人才代理机构保持着紧密的合作关系,各专业均建有多个学生实习基地,其中计算机、会计电算化、电视节目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酒店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专业分别与联想集团、用友公司、中国动漫实训基地、翠屏山宾馆、北京芳满庭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石家庄普软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合作成立了专班、订单班。专班、订单班毕业生可以实现充分就业,连续几年来,我院毕业生签约率均在93%以上。
学院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突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灵活性和性,“对接市场、服务社会,立足河北、辐射京津”,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量电子信息、会计、商贸、传媒等领域的社会管理服务类技能型人才,得到了学生和家长的认可及社会的广泛赞誉。
目前,学院设有财会系、信息系、传媒系、管理系四个教学系共二十一个专业面向全省招生。学院教学设施及文体活动设施完备,有大型微机房、语音室、多功能报告厅、会计电算化实验室、餐饮客房实训室、综合演播厅、校园电视台、线性非线性音像编辑室、形体训练室、平面设计实训室、苹果创意实训室、写真喷绘工作室、电脑雕刻工作室、塑胶球场、图书馆等设施,学院所有教室都配备了多媒体教学设备。
学院还是河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设立的多种职业技能鉴定考点和培训基地。河北省青少年研究中心亦设在本院。
多年来,学院先后被河北省委省政府评为实绩突出单位,被省教育工委、教育厅评为“高校学生工作先进集体”,被团省委、省直团工委评为“五四红旗团委”、“省直红旗团委”,被石家庄市评为“石家庄市卫生先进单位”,学院是连续多年的“省直文明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是河北省命名的“园林式单位”和石家庄市命名的“花园式庭院”。
学院位于石家庄市二环以内的裕华区东南高教区,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是青年学子学习和深造的理想场所。
2014年,学院通过单独招生和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两种录取方式招收新生。
第三章 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第六条 招生范围:2014年在河北省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含对口考生)。
第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九条 酒店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女生160厘米以上;身心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斑痕、口齿清晰、四肢无残缺等。
第四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制 |
学费 |
|
会计电算化 |
65 |
三年 |
5000元/年 |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系统维护 |
40 |
三年 |
5000元/年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三年 |
5000元/年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5000元/年 |
||
电子商务 |
10 |
三年 |
5000元/年 |
|
市场营销 |
25 |
三年 |
5000元/年 |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10 |
三年 |
5000元/年 |
|
通信技术 |
10 |
三年 |
5000元/年 |
|
电视节目制作 |
20 |
三年 |
5000元/年 |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20 |
三年 |
5000元/年 |
|
室内装饰设计 |
20 |
三年 |
5000元/年 |
|
数字传媒艺术 |
20 |
三年 |
5000元/年 |
|
学前教育 |
40 |
三年 |
5000元/年 |
|
工程造价 |
35 |
三年 |
5000元/年 |
|
建筑工程管理 |
20 |
三年 |
5000元/年 |
|
酒店管理 |
20 |
三年 |
5000元/年 |
|
人力资源管理 |
20 |
三年 |
5000元/年 |
|
合计 |
375 |
|
|
第五章 报考办法、缴费及准考证的发放
第十条 考生可采取网上填报志愿。
1.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时间为:2014年4月12日8时至4月16日12时(全省统一时间)
2.报考方式: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cn)进入“填报志愿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考试院有关单招规定和我院单招方案,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
第十一条 每个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
第十二条 缴费时间及金额: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在2014年4月25日17时前,凭考生号缴纳100元考务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网上填报志愿作废。
第十三条 缴费方式:考生可通过银行电汇或现场两种方式缴费。
1.银行电汇方式缴费:在“附加信息及用途”栏一定要注明“单招考试费、考生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等信息,并保存好汇款凭单。我校开户名称及账号:
户名: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开户银行:中行裕东支行
账号:
2.现场缴费:网上填报志愿成功并通过审核的考生于
第十四条 准考证的发放。
成功完成缴费的考生于2014年4月25日8时――17时日到学院学生处102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交一份复印件留档)。
2.缴费收据。
注: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考生不退考试费。
第六章 命题
第十五条 命题:由学院聘请外校专家和选聘本校有丰富经验教师组成的命题专家组,进行全封闭式秘密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第七章 考试
第十六条 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
科 目 |
备 注 |
|
|
上午(9:00-11:30) |
文化水平考试 (笔试) |
文化水平免试考生除外 |
下午(14:00-17:30) |
综合素质测试 (面试) |
|
|
|
上午(9:00-11:30) |
综合素质测试 (面试) |
|
下午(14:00-17:30) |
综合素质测试 (面试) |
|
注: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时间,根据报考考生的人数,可能适当延长或缩减。
第十七条 考试地点:考试全部安排在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校内,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第十八条 考试纪律: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
第十九条 考试内容:考核内容分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1.文化水平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总分 300 分,每科分值 100 分。命题内容依据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 150 分钟。
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均达到B等以上,免于学院自行组织的科目文化水平考试,按满分记。学业水平成绩等级证书由考生提供,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上报省中考中心审核,以省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
2.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由学院聘请专家(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成立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总分 300 分。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礼貌修养、与专业相关的人文知识。
第二十条 免试资格:在高级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省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获得的技能大赛免试资格可保留至下一年度);具有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八章 评卷
第二十一条 评卷:由学院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第九章 录取
第二十二条 录取原则
1.考试总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分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2.专业调剂:同一大类的专业允许相互调剂;成绩合格但未被录取考生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申请调剂录取到计划缺额专业。
3.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4.凡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允许调换专业,不允许申请转学。
第二十三条 入学待遇
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所有待遇和普通高考录取考生等同。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和省就业主管部门发放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第十章 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第二十四条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毕业证、考生成绩、优惠照顾(免试)等证明材料原件。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一章 工作准则及监督
第二十六条 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纪检监察
学院成立纪检监察组,全程介入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单独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中路417号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生处
邮政编码:050031
联系电话:0311―85052640、87251624
传真电话:0311―85052640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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