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决定2014年继续实施单独招生工作。为确保2014年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知识考试和专业素质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职业能力和专业素质测试,选拔专业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入校学习,努力提高生源质量。
(三)根据学校各专业特点,以就业情况为参考,拓展校企合作层面,从企业需求量大的专业中确定单独招生专业。
(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整体素质的评价,与时俱进,探索高职教育发展的新理念。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主管招生、教学管理的副院长和主管纪检工作的校领导(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部署单独招生各项工作。
(二)办公室及各小组工作职责
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财务组、纪检监察组、宣传接待组、后勤保障组和安全保卫组。
1.招生录取组
责任部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招生实施方案、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制定单招招生计划;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计划;负责报名数据的采集、整理、分发工作;负责考试前后的招生咨询工作;负责考前报到工作;负责录取、备案工作;负责录取通知书发放工作等。
2.命题考务组
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确定、落实命题组成员;负责文化知识考试试题和专业素质测试题库的命制、审核和保管;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确定监考人员及监考人员的培训;负责文化知识考试和专业素质测试的安排;负责考试成绩的统计等。
3.财务组
责任部门:财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与银行协调、落实考生缴费工作;负责及时汇总考生缴费数据;负责单招考试工作相关费用的审批和发放等。
4.纪检监察组
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处
主要职责:负责监察试卷和题库的命制;负责监察单招考务工作的组织安排;负责监察录取过程;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的信访问题等。
5.宣传接待组
责任部门:组织宣传部、学生处
主要职责:负责校内和校外报纸、电视、网络、广播、标语等各种媒体渠道的宣传; 负责家长接待室的安排;负责家长参观校园活动的组织工作。
6.后勤保障组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保障考试和录取期间的水、电正常供应;负责及时维修损坏的桌椅、门窗和锁具等;负责保障考试期间食堂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安全、足量的餐饮服务;负责考试期间校园卫生及考场公共区域的卫生等。
7.安全保卫组
责任部门:保卫科
主要职责:负责试卷和题库转递、保管的安全;负责考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试期间考场所在大楼的封闭和安全;负责考生在考试期间校内的人身安全等。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取得2014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含对口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四、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1、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系别 |
招生专业 |
学制 |
招生人数 |
学费 |
化学与环境 |
应用化工技术 |
3年 |
40 |
5000 |
应用化工技术(煤化工生产技术方向) |
3年 |
20 |
5000 |
|
有机化工生产技术 |
3年 |
40 |
5000 |
|
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 |
3年 |
50 |
5000 |
|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 |
3年 |
40 |
5000 |
|
工业分析与检验 |
3年 |
40 |
5000 |
|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
3年 |
20 |
5000 |
|
新能源应用技术 |
3年 |
30 |
5000 |
|
高分子材料应用技术 |
3年 |
20 |
5000 |
|
环境工程技术 |
3年 |
20 |
5000 |
|
安全技术管理 |
3年 |
20 |
5000 |
|
化妆品技术与管理 |
3年 |
20 |
5000 |
|
药物分析技术 |
3年 |
20 |
5000 |
|
城市水净化技术 |
3年 |
20 |
5000 |
|
制药工程系 |
生物化工工艺 |
3年 |
40 |
5000 |
生化制药技术 |
3年 |
50 |
5000 |
|
药物制剂技术 |
3年 |
50 |
5000 |
|
食品生物技术 |
3年 |
40 |
5000 |
|
医药营销 |
3年 |
40 |
5000 |
|
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管 |
3年 |
40 |
5000 |
|
中药制药技术 |
3年 |
40 |
5000 |
|
中药鉴定与质量检测技术 |
3年 |
40 |
5000 |
|
机电工程系 |
化工设备与机械 |
3年 |
50 |
500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年 |
50 |
5000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年 |
40 |
5000 |
|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
3年 |
40 |
5000 |
|
医学影像设备管理与维护 |
3年 |
40 |
5000 |
|
设备安装技术 |
3年 |
40 |
5000 |
|
工程造价 |
3年 |
40 |
5000 |
|
工业自动化仪表 |
3年 |
40 |
5000 |
|
信息工程系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年 |
30 |
5000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年 |
30 |
5000 |
|
软件技术 |
3年 |
30 |
5000 |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3年 |
30 |
5000 |
|
智能手机软件应用技术 |
3年 |
30 |
|
|
电脑艺术设计 |
3年 |
30 |
5000 |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3年 |
20 |
5000 |
|
经济管理系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3年 |
30 |
5000 |
会计 |
3年 |
40 |
5000 |
|
营销与策划 |
3年 |
40 |
5000 |
|
连锁经营管理(医药连锁方向) |
3年 |
30 |
5000 |
|
物流管理(医药物流管理方向) |
3年 |
30 |
5000 |
|
电子商务 |
3年 |
30 |
5000 |
|
合 计 |
1480 |
|
2、订单培养计划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面向2014年学生招收员工,在校期间实施订单培养,毕业后到订单企业就业,订单企业信息、订单学生待遇等详情可登录学校网站查询用人单位订单培养协议或向学校咨询。
序号 |
订单企业名称 |
订单专业 |
订单计划数 |
1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药制药技术 |
50 |
2 |
石家庄新泰特种油有限公司 |
化工技术类 |
15 |
3 |
山东润丰化工有限公司 |
应用化工技术 |
50 |
4 |
淄博正拓气体有限公司 |
化工技术类、仪表类、机械类 |
山东公司20人、宁夏公司30人 |
5 |
黄骅市信诺立兴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应用化工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化工设备与机械 |
110 |
6 |
普利司通轮胎(天津)有限公司 |
化工技术类、机电技术类 |
80 |
订单培养计划包含在学校2014年招生总计划之内。
3、智能手机软件应用技术专业为学校与河北新龙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办学专业,培养方法、收费标准等详见学校网站。
五、报考办法
(一)填报志愿时间
2014年4月12日08:00-4月16日12:00(全省统一时间)
(二)报考方式
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cn)进入“河北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考试院有关单招规定和我院单招方案,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每生可报6个专业。
六、交费
(一)交费方式
首选交费方式(无手续费):建设银行代收费。学校委托建设银行代收考务费,代收费代码为:7100410。交费时,先向建设银行工作人员说明交纳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务费,然后将我校收费代码(7100410)和考生本人的14位高考考生号告知银行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即可交纳考务费。
备选交费方式(可能产生手续费):银行电汇交费。如果考生所在地没有建设银行储蓄网点,可以选择任何一家银行通过银行电汇方式向我院交费。电汇时请务必在“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考生姓名、考生号”两项信息,并保存好汇款凭单,否则学校无法确认考生交费信息。
我校开户名称及账号:
户名: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石家庄中山东路支行
账号:-6666
(二)交费时间及金额
交费时间:2014年4月19日-20日
交费金额:150元/人
逾期未交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网上填报志愿作废。
(三)注意事项
1.采用银行电汇方式交费的考生,请务必在附言栏注明考生本人姓名、考生号,以备学校确认考生交费信息。
2.采用建行代收费方式的考生,请向银行索取加盖有银行现金收讫章的收据,请考生妥善保管。
3. 学校咨询电话:0311-85110111 85110222 85110036
建设银行咨询、投诉电话:0311-85060154
七、准考证的发放
成功完成缴费的考生于4月25日到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行政办公楼203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交一份复印件留档)。
2.报考证(由报名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
3.银行交费收据。
八、命题与评卷
(一)命题
1.命题组成员:由学校组织校外专家和校内有丰富经验的教师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式命题方式。
2.命题依据
(1)文化基础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命题。
(2)综合素质测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人才培养方案》中各专业的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等要求命题,建立专业素质测试题库。
(二)评卷
1.评卷组成员:由学校组织校内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的教师组成评卷组,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式流水评卷方式。
2.评卷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实施全程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九、考试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备注 |
4月26日 |
上午 |
文化基础考试 |
具有免考资格考生除外 |
4月26日―27 日 |
26日下午 |
综合素质测试 |
根据考生人数 |
(二)考试地点
考试全部安排在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具体考场和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由文化基础考试和专业素质测试两部分内容组成。
1.文化基础考试
(1)考试内容: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特点,考试内容由语文、数学、英语3门课程组成。语文、数学每门课程150分,英语100分,满分400分。
(2)考试形式:笔试。
(3)考试时间:150分钟。
(4)免考政策:考生任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高中会考成绩达到B等以上(含B等),可取得相应科目的免考资格,考试成绩按满分计算。会考成绩以省教育厅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
(5)加分:考生如已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可在考试总成绩之外获得加分。加分规则如下:
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初级)者,加20分;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中级)者,加30分。
(6)免试资格: 在高级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获得的技能大赛免试资格可保留至下一年度);
具有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2.专业素质测试
(1)测试内容:包括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礼仪修养、个人特长等。测试结果分为:优、良、可3个等级,对应分值为:优(150分)、良(130分)、可(100分)。
(2)测试形式:面试。
(3)测试时间:每名考生测试时长不超过5分钟。
(4)免考政策:考生任意一项特长(演讲、文学、体育或艺术特长等)获得县级及以上奖励或证书,可以取得专业素质测试免考资格,考试成绩按满分计算。
十、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试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加分优惠成绩。
总分相同时,按照专业素质测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单科成绩均相同者全部录取。
2.充分尊重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优先录取考生第一志愿,第一志愿无法满足录第二志愿,依此类推。
3.专业调剂
(1)智能手机软件应用技术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考生,其他专业录取时有缺额计划的可参加调剂。
(2)如有缺额计划,学校在录取期间面向未被录取考生按照从高分往低分录取顺序征求调剂意见,服从调剂者予以录取,额满为止。
4.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5、订单培养计划在录取时不单列,根据我校录取原则统一录取。新生报到后组织有意向学生参加企业面试,经面试合格转入订单班学习。详情请登录学校网站查询。
(二)体检要求
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思想政治品德要求
符合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十一、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考生成绩、加分照顾等证明材料原件。
2.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二、在校生管理
(一)学籍管理
1.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
2.凡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允许调换专业,不允许申请转学。
(二)毕业生待遇
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河北省人力与社会保障厅颁发就业报到证。
十三、其他工作要求
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
2.命题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评卷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评卷情况不得私自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组全程介入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察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透明。
十四、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兴路88号 邮政编码:050026
联系电话:0311-85110111,85110222,85110036(兼传真)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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