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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贵州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选拔招生章程(下)

  2014年03月23日20:41  贵州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五、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填报

考生在我院公布的综合评价招生专业中选择2个专业志愿,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

六、综合评价招生考核方式

学院综合评价招生依据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招生专业

招生对象

考核方式及权重

煤矿开采技术

高中毕业生

会考成绩占30%,综合评价(面试)占70%

 

煤矿开采技术(矿山机电方向)

高中毕业生

煤矿开采技术(地质方向)

高中毕业生

煤矿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方向)

高中毕业生












   1、学院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考核方式细化如下:

2、报名学生经现场资格验证,交纳相关报名资料后,参加由我院统一组织的“2014年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评价”。

3、我院对经资格验证和测试的学生发《报名确认单》。

4、我院将在418日前在网上公布报考学生综合成绩及排名情况,接受社会及考生监督。

七、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方式

1、学院根据报考学生综合成绩,按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值相等的情况,优先录取有特长、优秀学生干部、贫困学生、军烈属等。

2、已被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或中职单报高职考试。

八、综合评价招生时间安排

1、电话(或邮件)预报名时间:

2014317---48

2、现场资格验证时间:412---13

现场资格验证地点:贵阳、毕节、六盘水

3、综合评价面试时间:2014412---13日全天

综合评价地点:贵阳、毕节、六盘水

4、学院录取工作在2014416日完成,418日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录取名单通过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进行公示。

5、经省招办审核,被我院录取的学生,我院将于530日之前寄送《录取通知书》

九、学制、学历及待遇

综合评价招生纳入省内的招生计划,学院综合评价选拔招生录取的学生,学制、在校期间管理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学历证书与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相同,均为高职院校大学专科学历,享受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待遇。

录取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学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和职业规划,推荐就业。

十、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执行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和贵州省教育厅审核的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费、高职学生学费、住宿费等的收费标准。

十一、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措施

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参加国家奖学金评选,奖金额度8000/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可申请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奖金额度5000/年;

国家助学金: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可申请参加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奖金额度每年3000元左右;

国家助学贷款:因家庭确有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学习期间费用的学生,每生每年可一次性贷款不超过6000元,同时学院还可提供勤工助学等措施。

十二、咨询与联系方式: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3号;

   编:550023;

咨询电话:0851-6823365、4129708、6812929

   真:0851-6867111

十三、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

1、为切实维护综合评价选拔招生工作的严肃性,我院招生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综合评价选拔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2、所有参加综合评价选拔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贵州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选拔招生章程》的要求。

3、综合评价选拔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招生考试院和社会监督。 

4、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综合评价选拔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综合评价选拔招生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十三、附则

1.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 本章程由贵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4年贵州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选拔招生章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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