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4年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服务好广大考生,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番禺区职业技术学校2014年招生录取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名称:广州市番禺区职业技术学校
招生代码:13301
第二条 学校类型:区属中专
第三条 学校等级:国家级重点
第四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五条 学制:三年
第六条 招生对象: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
第七条 联系方式
农校校区:
地 址:番禺区桥南街桥南路388号
招生热线:020-34601450(招生办)020-34601452(办公室)
钟村校区:
地 址:番禺区钟村街人民路162号
招生热线:020-84713748(招生办)020-84711028(教务科)
学校网址: http://www.***.cn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计划:农校校区2014年共计招生1100人,其中电子技术应用专业含工业控制、现代汽车电子技术专业方向共计划招生120人、数控技术应用110人,电子商务110人,物流服务与管理120人,汽车运用与维修110人,园林技术60人,计算机应用120人,电子商务(涉外商务)60人,会计170人,商务助理50人,动漫游戏50人;钟村校区2014年共计招生500人,其中数控技术应用90人, 电子商务50人, 计算机应用90人, 旅游服务与管理100人、机电技术应用50人,国际商务60人、会计电算化60人。经省教育厅批准,我校的6个专业与高校对应专业开展“中高职三二分段”衔接招生,分别是电子技术应用专业(包括工业控制电子技术和现代汽车电子技术方向)、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与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即番禺理工)对接;汽车运用与维修、数控技术应用专业与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对接;计算机应用专业与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对接、园林技术专业与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对接。学生按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三年中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可参加由对接高校会同我校自主组织的转段选拔考核,合格者可升入高职学段学习,取得相应专业专科毕业证书。招生对象为广东省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学制3+2共5年。
第三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工作日常事务。
第十条 学校录取新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总原则,按照考生的志愿先后顺序,学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择优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后如此类推,直至完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0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按进档先后顺序,以我校招生计划数前80%为我校必录生,我校原则上不退档。录取过程中,尽可能满足考生本人志愿,当专业志愿不平衡时,对服从专业分配的考生按成绩和德、智、体综合表现进行校内择优调剂,对于专业不服从分配的必录生,与考生协商调配专业。
第十二条 男女生性别比例要求:我校对男女生比例没有要求。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广州市统一的中考体检标准,对考生体检无特殊要求。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以通过市招办公布的查询方式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以登陆我校校园网http://www.***.cn查询。
第四章 收费标准和困难助学制度
第十四条 我校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文科类专业学费3300元/年,理科类专业学费3800元/年,住宿费500元/年。
第十五条 对园林技术专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不超过非园林技术专业在校生10%),学校协助申请国家助学金专项补助,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从一年级开始资助,资助期两年。
第十六条 根据政策具有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户籍学生、园林技术专业学生、城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免学费。
第十七条 持有番禺区民政局核发的有效低保、低收入证的学生可凭证向学校提出申请,获得番禺区教育基金会助学金每年3000元的资助。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广州市番禺区职业技术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广州市番禺区职业技术学校
二0一四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