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面向中职生)简章
由于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审批招生章程时间较迟,考生报名自主招生时间比较短。为了让广大考生有更充足的时间准备报考我校自主招生,我校2014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高中生)提前实行3月14日开始进行网上预报名。该章程只提供考生了解我校自主招生情况,以及进行网上预报名使用。如有变动,视省相关部门审核情况而定。 初审通过的考生可自动转入正式报名资格,我校将通过短信发送至你所登录的中国移动手机号码(考生无需整天查看电脑或电话咨询)。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一)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14年考生号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含技工学校);(二) 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三)符合《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名参加中职生自主招生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3〕21号)执行;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一)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的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元/年)
住宿费(元/年)
备注
连锁经营管理(美容会所管理方向)
50
2
4500
1100-1300元/年
酒店管理
50
2
4500
商务英语(国际贸易方向)
50
2
5500
玩具设计与制造
50
2
55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35
2
5500
注:报考专业必须与我校招生专业和技能证书属于同一专业类别。因用人单位对身高有要求,报考酒店管理专业男生身高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低于1.56米的考生请慎重报考。(二)正式录取后,学校不给予调整专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思考,慎重选报。三、报名方式我校自主招生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不接受直接递交手写报名表形式)。通过网上预报名后,本人必须考试当天到我校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信息确认、证明材料原件审查、缴交报名费等相关手续,否则报名无效。自主招生实行考生自愿,考生由所在学校根据考生综合素质和报考条件推荐报考,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职院校。具体程序如下:(一) 准备工作:阅读招生简章及报考须知,准备报考所需材料;(二) 网上报名:注册用户,获取报考序号,登录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121.33.253.219/zzzs),网上填报申请资料;(三) 打印材料:系统对考生网上填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应与中职就读专业或技能证书不符,审核将不予通过)、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打印报名申请表;(四) 材料上交:考生将报名材料交到所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部门,上交材料含以下内容:1.自主招生报名表系统打印版(经申请人所在学校审核盖章,并须签署推荐意见);2.考生符合报考该专业的技能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证书封面页和内页所有页复印件);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4.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复印件;5.考生符合附加分所需要的证明材料(技能竞赛获奖证书的复印件,需经学校盖章证实);6.往届生需提供中职毕业证复印件。以上报名材料均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五 )寄送材料:考生将报名材料交到所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部门,中职学校须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在所有上报材料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章确认(无注明和盖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报名材料可以邮寄,也可直接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交。考生须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送抵我校(4月9日中午12点前),凡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送抵,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六) 寄送材料审查结果查询: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材料接收情况、处理进度;(七) 打印准考证: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八) 现场确认:综合文化考试到我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附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审查、缴交报名费。四、招生程序(一)学校制订自主招生录取方案,报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后,纳入学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二)符合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三)考生通过登录我校自主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填写资料,通过网上资料初审并打印报名材料,考生将报名材料交到所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部门,由所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派专人(或委派学生)寄或送到我校招生办;(四)附加分项目: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在附加分中加分。以下附加项目多不超过10分。附加分证明复印材料必须与报名材料一起寄送,否则无效。同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必须提交获奖证书原件进行审核。1. 中职阶段获由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2. 中职阶段获由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优秀奖及以上者(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奖分别加6分、5分、4分、3分);奖项附加分不叠加,取高分。注:根据广东省自主招生文件要求,如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和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申请免试保送就读的考生,统一在高考高职(3+证书)类录取时向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办理申请手续,2014年的自主招生不办理免试录取工作。(五)学校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小组,确定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考试的笔试考生名单。考生通过我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打印准考证;(六)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全省统一于4月 19日进行,其中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时间分别为90分钟,考场设在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校内;(七)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科目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 [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3〕63号])执行。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当天缴交考试费,专业技能测试当天缴技能考试费;(八)根据综合文化知识成绩、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成绩(成绩不得低于90分)和附加分之和,按照1:1.5的比例分专业确定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考生名单。确定专业技能考核的考生名单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办法,按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划定;(九)我校组织专家组进行专业技能考核(技能测试成绩低于90分者不能录取);(十)录取总分=综合文化考试成绩(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附加分。录取办法按专业名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专业名次平行时,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十一)将考生放弃录取的计划缺额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补录考生直接进入录取名单;(十二)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并进行审批;(十三)办理正式录取手续,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职(3+证书)类录取。五、时间安排(一)2014年4月7日前,招生宣传。(二)2014年4月7日前,接受网上报名,登录自主招生专栏网查询填报材料审核情况,并寄或送相关材料复印件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接收报名材料截止日期为4月9日中午12点)。注:未获取高考报名号的考生可在所就读的学校(原高考报名点)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非高考报名点的可到户籍所在地市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高考网上补报名及确认报名时间为3月15日―3月20日,详情直接咨询所就读学校或当地招生考试机构。(三)2014年4月15日前,学校材料审查,确定参加综合文化考试的考生名单。(四)2014年4月18日前,获得考试资格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打印准考证,查看考试所在考场。(五)2014年4月19日,学校对考生提供的材料原件资格复审并组织综合文化考试、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全省自主招生院校统一时间考试,考场地点在我校校内。(六)2014年5月1日前,公布进入专业技能考核名单。(七)2014年5月3日前,准备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或到招生部门指定的负责高考体检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资料于参加面试技能测评当天上交(没有体检结果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八)2014年5月3日前,组织专业技能考核等相关测评。(九)2014年5月20日前,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 并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十)2014年6月7日前,学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的审核备案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十一)2014年9月,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同步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具体时间安排以公示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的招生信息网。六、资助学生政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奖助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素质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旅港番禺会所奖学金、有容奖学金等,同时设“十佳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毕业生等多种奖项,以鼓励学生发奋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学校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校设有“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理想技术人才”助学金、旅港番禺会所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等多种资助项目,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基本的学习和生活费用问题。七、相关事宜(一)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三)自主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可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3+证书类高考。(四)对自主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广东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八、信息发布因时间紧急,所有关于自主招生的信息都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的自主招生网。九、学校自主招生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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