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院2014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工作,根据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 [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3〕63号]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体育技能课程考试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5〕603号])执行。
1.各专业报考费用收费标准:
招生专业 | 综合文化知识(笔试) | 专业理论知识 | 专业技能考试考核(面试) | 合计 | 科 类 |
食品生物技术 | 40元/生 | / | 40元/生 | 80元/生 | 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兼招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40元/生 | 45元/生 | 70元/生 | 155元/生 | 中职生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40元/生 | 45元/生 | 90元/生 | 175元/生 | 中职生 |
装潢艺术设计 | 40元/生 | 45元/生 | 70元/生 | 155元/生 | 中职生 |
2.考试费用收费方式:
报考费用原则上由考生所在中学统一收取,中学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入广州城市职业学院账号(汇款时必须在汇款用途处填写中学名称及各专业报考人数),汇款完成后将银行回单发传真到020-86375471,(单独缴费的考生汇款完成后将银行回单发传真到020-86375471,须在银行回单上注明姓名和考生号)。
开 户 名: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账 号:
开户银行:工行广州政通路支行
3. 缴费时间:2014年4月1日—4月15日
4.报考考生必须缴纳考试费用,否则不予参加自主招生考试( 我院不设现场收取现金缴费方式)。
原标题:2014年广州城市职业学院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费收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