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教育局文件
舒教职〔2013〕18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中职学校
春季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完职中,舒城师范,中心校,党校职业中专:
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加快我县职业教育发展,经研究决定,2014年我县职业学校继续实行春季招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春招工作的重要意义
实行中职春招是贯彻落实国家提出的“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是进一步扩大职业学校招生规模、提高职普比的重要举措,是加强职业教育与义务教育衔接、防止春节后初中毕业班学生流失的一种有效手段。通过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春季招生,按照学生志愿引导初三毕业生合理分流,有利于实施因教施教,分层教学,有利于控制初三毕业生辍学,巩固“两基”成果,有利于增强学生技能的学习、锻炼和提高。
二、切实加强中职春季招生工作
1、明确中职春招对象。中职春季招生的对象是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具有初中或以上程度的返乡农民工、城市下岗待业人员。
2、继续实行春招工作“一把手”负责制。中心校校长是本乡镇中职春招工作第一责任人,初中学校和有初中部的完职中校长是本校中职春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做好春招政策性宣传工作。
学校教务处负责人要负责好本校春招工作每一环节的把关和学生档案资料的审查提供,毕业班授课教师要协助班主任做好参加春招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
3、规范中职春招行为。
(1)对春招入学的学生实行“双学籍、双课程、双管理”,招生学校要做好与生源学校的沟通和衔接工作,要帮助入校的学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课程内容。在此期间,生源学校必须保留学生初中学籍,春招学生在中职学校读完一学期后,由原毕业学校申报,经就读职业学校综合考核确认后,同时向县教育局申请核发初中毕业证书。
(2)中职春招升学需本着学生自愿、家长认可、学校批准、志愿自主选择的原则进行。生源学校要将春招学生集中建档,档案材料主要有学生学籍表和志愿表,志愿表必须由学生自己填报,严禁他人代替。春招录取由县局职股统一组织进行,严格按学生志愿录取,并由录取学校发送录取通知书。
(3)2014年中职春招工作在教育局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进行,各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都要严格执行中职招生各项纪律规定,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春招,招生学校也不得以学校名义私自招生。
4、将春招工作纳入年度考评。2014年春招各生源学校要按照初三毕业生总额的3%―5%进行动员,认真落实到班到人。春招任务纳入2014年中职招生年度考评。各生源学校完成的春招学生数在初中升学分配省示范高中指标时,列入在校生基数。
5、认真执行春招生资助政策。春招生进校后春学期暂不享受国家中职资助政策,待秋学期入籍后根据资助政策享受相关资助。
6、加大招生宣传动员力度。各中职学校要深入到乡镇、社区与生源学校开展合作,大力宣传职业教育“就业有路,升学有门”的办学优势,大力宣传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的成才典型,努力营造有利于中职春招工作持续健康开展的良好氛围。
7、加强对春招生的后续培养工作。春招招生学校要认真研究制定适合春招生实际的教学方案,开发校本课程,切实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和培训,确保春招学生进得来,学得好,留得住。
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中职春招工作精神,落实具体方案,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2014年春招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舒城县教育局
2013年11月18日
抄送: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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