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2014年关于编报沈阳机电工业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2016年12月18日09:06  沈阳机电工业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通教办函〔2014〕3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职业学校:

  我市2014年职业中专招生计划编报工作已经启动,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推动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做好2014年招生计划的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编报原则

  1.切实增强发展意识,把确保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放在突出位置。各地必须坚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与普通高中大体相当的原则,统筹安排2014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要强化工作措施,大力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通过稳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2.不断扩大招生范围,努力拓宽职业教育领域。各地、各校要深化改革,下大力气扩大招生范围,拓宽生源渠道。要重点做好应届初中毕业生的招生工作。要大力开展面向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进城农民工、退役士兵、农村妇女、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劳动力转移人员等城乡劳动者的中等职业教育。要认真挖掘潜力,不断扩大面向市外、省外学生、劳动者的引劳招生规模。招收的所有对象进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均要纳入当地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统一管理,计入当地和有关学校年度招生统计范围。

  3.要紧贴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严格招生专业设置。各地、各学校要围绕南通的支柱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积极开设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所有开设和招生的专业都要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范要求,并经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备案。

  二、编报要求

  1.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和中专校单独编报招生计划。

  2.所编制招生计划的专业以各校今年向省教育厅申报的《2014年南通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备案表》为准,不能超出其范围,凡未列入的专业均不可招生。

  3.卫生类专业的招生严格按照省卫生厅和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其它行业的专业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4.原则上不设立校外办班点,确需通过设立校外办班点的途径解决招生问题的,由招生学校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办学协议书等相关材料,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设立办班点,并纳入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和统一管理。

  5.与外省、市及其它部门联合办学招生,须出具联办招生学校属地市级以上教育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经我局审批后方可招生,其招生计划纳入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总体招生计划。

  6.现代职教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列入招生计划,并在计划编报表备注栏说明。

  7.对口单招班的招生专业统一单独列入招生计划。


原标题:2014年关于编报沈阳机电工业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招生信息
手机版:2014年关于编报沈阳机电工业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新文章
相关学校
技校专业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