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概况
【学校名称】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835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概况】学院创建于1956年,2001年7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原国家级重点中专甘肃省林业学校改建为高职学院,是我国西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林业类高等职业院校,全国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详情见:http://www.***.cn)。
【培养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学制三年。
【收费标准】根据甘肃省物价局、财政厅、省教委甘价费[1999]179号文件,学费标准为:4500元/年。
【奖励与贷款】(1)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学年;国家级和学院奖学金受奖面60%以上;(2)每年评定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3)对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甘肃省“雨露计划”、勤工助学等形式给予资助;(4)对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还设立一定的专项奖学金。
二、基本原则
按照教育部关于单独招生改革的有关精神和《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试行),我院单独招生工作在甘肃省招生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由学院按照“单独确定入学标准、单独组织入学考试、单独进行招生录取”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基本原则具体组织实施。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已获得甘肃省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三校生”(即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
(二)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记录。
2.身心健康。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今年县(区)招办组织的高考体检,并符合我院2014年单独招生相关专业规定的招生条件和身体要求。
四、资格审核
我院在整理报名考生信息后,与甘肃省招办2014年高考报名考生信息库进行比对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含“推荐生”)名单将于
五、成绩评定
我院单独招生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特长分”两部分组成(体育特长生另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总分为700分。
(一)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600分)
1、测试时间和地点:
2、测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主要对考生的基本文化素质、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方面进行测试。测试方式为笔试,测试时间为120分钟。
“推荐生”不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只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二)特长分(满分100分)
符合特长分条件的考生,获得特长分加分。特长分加分项目共4项,考生各项累计分数在10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特长分总分;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特长分总分。
1、技能等级证书加分。
2、技能比赛获奖加分。
注: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加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无法采信,不予加分。
3、文体比赛获奖加分。
注: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加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无法采信,不予加分。
4、其它特长项目加分。
(三)体育特长生加试加分:我院今年招收30名具有体育特长的考生(所学专业由考生在我院今年开展单独招生的20个专业中选报1个),在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之后,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测试内容和计分办法另行制定。
六、录取原则和办法
(一)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招办的领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二)我院将按照考生单独招生的成绩,依招生计划数,确定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定向单招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单报志愿、单独划线( 一县一线)、提前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尊重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填报了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当所报专业计划录满的情况下,可调剂到线上其它未录满的专业。
“推荐生”根据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情况,按“尊重志愿、适合职业发展”的原则进行录取。
体育特长生根据综合测试成绩和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依招生计划数,确定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实行“双线”录取。具体录取办法另行制定。
(三)我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报甘肃省招办审核备案,审核通过的考生由甘肃省招办在录取名册上盖章生效。
(四)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甘肃省2014年普通高考和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
(五)录取结果从我院网站《新生录取查询系统》上查询。
(六)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七)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不能转入其它学校。
(八)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4 ]1号)执行。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新生待遇
单独招生计划纳入我院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录取数据由甘肃省招办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通过单独招生进入我院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困难学生资助、奖学金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按定向单招计划录取的新生,在校学习期间不转学,不转专业。
八、监督机制
(一)单独招生工作由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按照《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监督实施办法》执行。
(二)我院招生工作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九、违规处理
(一)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二)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单独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程 序 |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网上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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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登录甘肃省招办或我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
资格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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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甘肃省招办2014年高考报名考生信息库进行比对审核。在我院网站上公布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名单。 |
信息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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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登录我院网站进行信息确认 |
缴纳报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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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按照我院指定账户缴报名考核费 |
领取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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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到我院招生就业处交报名材料、领取准考证。 |
综合测试 |
9:00~11:00 |
考生在我院参加综合测试。“推荐生”在我院参加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体育专项测试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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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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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单独招生成绩。 |
公示拟录取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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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院网站上公示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 |
省招办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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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甘肃省招办上报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经省招办审批备案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一、本章程由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二、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天水市麦积区马跑泉路58号)
邮政编码:741020
学院网址:http://www.***.cn
联系电话:0938-2110809,2110805,2111005(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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