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2014级新同学:
首先向你及你的家人表示热烈祝贺,欢迎你成为我们桂林理工大学大家庭中的一员。为了帮助你准时、快捷、顺利地办理入学手续,请你及你的家长在接到我校《录取通知书》的同时,认真阅读本《入学指南》。
1、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9月13、14日到校报到,提前报到者恕不接待。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提前用传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且须注明考生录取所在学院、专业、省份及请假事由,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凡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报到注册时,必须交验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如果没有身份证,请携带户口原件和复印件)。报到注册时,须出示《录取通知书》及副本,《录取通知书》盖报到注册章后由学生本人留存纪念,副本上交学校。新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自带档案的,请持《录取通知书》向毕业中学或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索取纸质档案带到学校,学校在验收档案后才予以报到(注:档案密封袋不得破损)。以上各种证件及材料的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信息必须完全一致,若上述信息与高考电子档案上不一致,报到时务必提供当地派出所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3、为方便新生入学报到,了解新生报到流程,请新生于2014年8月29日至9月7日登录桂林理工大学新生自助服务网(http://xg.***.cn/xszz)进行个人信息录入和查看新生报到流程。(登录账号:身份证号 登录密码:身份证号后六位,首次登陆后请修改密码,以免个人信息泄露)。
4、党(团)组织关系自带。团员报到时须缴验团员证和经基层团委密封的团员档案。党员必须携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组织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要求是:属于桂林市(包括所辖各县)生源的,抬头必须是“中共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属于桂林市以外的其它地区生源的,抬头必须是“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报到时,党员学生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党员档案一并交所在学院党委,各学院党委将上述材料核查无误后,统一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接转。
5、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如需迁来我校请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迁入我校的落户地址为: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雁山街319号,桂林理工大学。
6、随通知书给你一起寄来了《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请你认真阅读,并如实填写《桂林理工大学新生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式两份,到校后须将表统一上交至本人所在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须由街道、社区或乡、镇以上的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家庭经济情况并加盖公章确认。根据广西区教育厅、广西区扶贫办公室文件通知,为了有效确认农村贫困户子女身份和受助资格,2014年秋季学期,广西生源农村贫困子女凭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申请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没有《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的贫困户子女不能优先享受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注:可登陆http://departs.***.cn/xgc/?download.html下载《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空白表格。
7、为了进一步做好大学英语分级教学工作,新生入学后要进行英语分级考试(含听力),请同学们做好准备。
8、为方便新生入学后办理各种证件,请新生准备2张二寸和8张一寸蓝底彩色证件照片。
(一)新生入学缴费项目
1、学费
我校本科实行学分制,学费实行学年初预缴,学年末根据实际修读学分数及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学分收费标准进行结算。根据新生所录取专业,对照下列不同收费标准缴纳。学费标准约为:
⑵ 应用型本科:文理兼招类专业(市场营销、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6000元/生·学年;理工类专业(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7000元/生·学年。
⑶中英合作办学班:我校与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BCU)合作办学班(专业:市场营销),学费标准为23000元/生·学年(国内前2年),转入BCU学习者,学费按英方标准执行,签证等相关费用自行支付,未出国转入我校相应专业学习者,学费按该专业该年级标准收取。
2、住宿费
为便于管理,2014级新生第一学年住宿费统一按1200元/生·学年预缴纳,学校将于2014年10月31日前根据学生实际所住学生公寓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结算,多退少补。以后各学年均按实际所住公寓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住宿费收费标准收取。
3、体检费
新生入学体检费:60元/生。
4、军训服装费
我校所有新生入学后必须参加军训,成绩计入学分。新生须交纳军训服装费118.5元/生,包括迷彩裤两条、迷彩上衣一件、迷彩衫一件、迷彩帽一顶、解放鞋一双。
5、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该保险属政府主导的公共保障,采取财政补助、个人缴纳、政府统筹的方式管理,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学生本人按照学制一次性缴纳。个人缴纳标准为:35元/生·学年(低保、伤残的学生可凭有效证件享受缴费优惠,标准为22元/生·学年),其中四年制本科合计为140元/生,五年制本科合计为175元/生。学校将根据情况,对参加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认定为当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适当的参保费补助,未参保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享受此补助。
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遵循学生自愿选择、谁投保谁受益的原则,由学校统一组织团体投保,不接受个人投保。为简化程序,保险费在入学时暂由学校统一一次性代收取。
附:桂林理工大学学生参加桂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节选)
注:以上1~5项收费为学校统一收费项目,须在新生入学注册前一次性缴清。
6、平安医疗保险
平安医疗保险属商业保险,按自愿原则由学生本人按照学制一次性向保险公司购买,标准为70元/生·学年,其中四年制本科合计为280元/生,五年制本科合计为350元/生,学校不统一收取。
7、教材、讲义费
教材讲义费第一学期约需600元,新生报到入校后,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到学校教材服务部购买,按各个专业实际发生的教材讲义费用收取。
8、户口迁移费
户口迁到学校的新生报到时,交户口迁移落户打印费4元/生(由学校保卫处代公安部门收取),交证件照2张(一寸白底彩色近期免冠照),户口迁到学校的新生在落户时需到学校辖区派出所办理信息采集工作。户口未迁到学校的新生不需办理(交纳)以上事项。
9、劳动保护用品和学习实验用具费
各专业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学习实验用具是学生必备的学习用品,新生入学时请自行购买,学校不统一组织购买。
10、床上用品费
根据有关规定,新生床上用品遵循自购自带的原则。为帮助外地学生解决携带卧具不方便的问题,在新生报到期间,学校勤工助学服务公司(校内唯一指定专卖机构)将在宿舍区附近为新生提供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销售服务。所有的商品都由正规厂家供货,价格合理,质量有保障,售后有服务,学生可根据需要自愿选择购买。为防止“黑心棉”等不合格产品流入学校,特别提醒学生及家长不要随意在校外购买床上用品,以谨防上当受骗。
(二)、缴费方式
我校2014级新生的学杂费全部实行中国农业银行金穗校园卡(卡正面印有STUDENT艺术标识)扣缴,原则上不受理现金缴费,请各位新生务必认真阅读《关于使用中国农业银行金穗校园卡收缴学杂费的说明》。具体缴费方式如下:
1、请新生在当地农行网点柜台,凭有效身份证件激活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送的农业银行金穗校园卡(修改密码)。卡激活后,一定要把卡和身份证分开保管,并确保密码不外泄。
2、请各位新生务必于9月6日前将应缴纳的学杂费(即:本指南收费项目“二”中的“1、2、3、4、5”项合计),足额存入该卡(注:如果不足额存入,将无法扣缴)。学校于新生报到前2~5天,委托农业银行从每位新生的银行卡中直接批量扣缴学杂费。学校将严格按照招生章程和本指南明确的收费项目及金额扣缴学杂费,绝不会乱扣。
3、学杂费扣缴成功的学生,直接在学校迎新系统中确认已缴费,报到时无需再到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可大大减少现场缴费排队等候时间。
农业银行金穗校园卡不仅是新生报到注册时使用的缴费卡,也是学生在校期间进行学费、住宿费、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费等缴纳与结算、发放奖学金、助学金等唯一使用的银行卡,同时还是学校校园一卡通系统唯一绑定的银行卡,因此新生应按学校的要求使用该卡,并妥善保管好。
4、我校已与中国农业银行沟通协商达成共识,学生在校期间所使用的中国农业银行金穗校园卡免收年费。
新生赴校路费自理,持《录取通知书》乘坐火车来校可享受半价优惠。新生报到期间,学校仅在桂林火车站(桂林当地人称“火车站南站”)设立接待点,学校于9月13日上午8:00至9月14日晚22:00在桂林火车站设新生接待点,昼夜迎接新生。
注:我校不在其它地点、其它时间设立接待点,请新生及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在桂林汽车总站下车的新生,请步行到桂林火车站我校的接待点(出桂林汽车总站后右转步行约1000米)。在桂林火车北站下车的同学请自行乘坐出租汽车到桂林火车南站我校的接待点(车费约20元)。其它时间来学校的新生可在桂林火车站乘坐5路公交车或发往愚自乐园的专线车,到桂林理工大学雁山校区下车。
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319号(桂林理工大学雁山校区)
通讯地址:广西桂林邮政信箱118号,邮政编码:541006
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部门电话进行咨询:
桂林区号(0773)
招生办:2295230、2295231、5895303(传真)
学生处:3696960(雁山)、5896458(屏风)、5896459(屏风)
团 委:3696952(雁山)、5896496(屏风)
财务处:5896118(屏风)、3698819(雁山)
后 勤:3693193(雁山)
保卫处(户籍):3696656(雁山)、5896173(屏风)
医 院:5896548
1. 问:现行助学贷款有哪几种?
答:现行助学贷款有两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目前主要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两种贷款中学生只能办理其中一种,不能同时办理。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
||
相同点 |
性质 |
两种贷款均面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是国家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贷款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贷款时无需担保或抵押。 |
||
贷款额度 |
两种贷款额度每学年均为1000-6000元的整数,高为6000元/学年,包括学费和住宿费。 |
|||
贷款学生责任 |
1、要如实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等申请贷款所需的信息,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和完整,严格按照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资金。 2、毕业或终止学业后要主动与银行联系,及时向银行提供就业情况和联系方式,认真履行与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承担偿还贷款的全部责任。 |
|||
贷款发放 |
经办银行按合同约定时间将学生贷款划入学校指定账户,再由学校财务处根据银行名单和贷款金额代扣学费和住宿费。 |
|||
贴息方式 |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及罚息由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
|||
不同点 |
办理方式 |
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
向就读学校学生工作处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申请办理。 |
|
申请方法 |
按学年度申请。 |
入学后一次性申请,但每年发放贷款前需对借款学生进行包括在校表现、学习成绩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放贷。 |
||
借款人 |
学生和家长或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学生毕业后由学生及家长共同还款。 |
学生本人为借款人,毕业后由学生自行归还。 |
||
贷款 期限 |
贷款年限为5-14年,长不超过14年。 |
贷款年限为5-10年,长不超过10年。 |
||
展期 规定 |
原则上不办理展期,但是如遇继续升学的情况可申请延长宽限期。 |
如遇继续升学的情况,可办理展期。 |
||
3.问:两种助学贷款的发放的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的对象均为在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应具备的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 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4) 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5)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4.问: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1)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所需材料及流程
a、所需材料
盖章签字的申请表两份、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生持学生证)和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上述材料复印件;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b、初次贷款的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必须亲自到场签字捺印。
首次贷款申请流程如下图:
(2) 国家助学贷款所需材料及流程:
a、所需材料
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②有乡、镇、街道或同级以上的民政部门认可的《桂林理工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③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④父母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⑤如实填写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⑥如实填写的《桂林理工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推荐表》并须贴附借款人1寸正面照片一张;⑦以及其他银行要求提供的材料。
b、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如下图:
5.违约的借款学生应承担什么样的后果?
答:(1) 借款学生的履约行为已纳入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时监控。借款人严重的违约行为将可能严重影响到今后在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申请信用卡,以及在金融机构、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等就业时的诚信审核等事宜。
(2) 根据合同约定,若借款学生发生严重违约,开发贷款的银行有权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并将违约情况告知借款学生所在单位(包括境内外就读院校、工作单位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共同借款人居住地政府有关部门。
(3) 根据合同约定,借款学生未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与资助办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开发银行、资助办有权在不通知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上公布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借款学生毕业学校、借款学生生源地(县、区)及违约行为等信息,并提供给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相关机构。
(4) 根据合同约定,未按贷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银行有权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执行利率为合同约定贷款利率的150%;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银行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利息,执行利率为合同约定贷款利率的130%。
资助工作热线电话:0773-5899042
开通时间:8月15日至9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同时还将在学校官方资助新浪微博——“桂林理工学生资助”上进行网上解答,访问地址是:。
1. 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意义?
现实中风险总是存在的,谁也不知道自己哪天会遭受意外或突发疾病,虽然每一位同学都希望身体健康,顺利完成学业,但这毕竟只是一种良好愿望。而目前大医院的医疗费用,一般普通感冒费用超出百元以上比比皆是,一旦患了较严重疾病住院,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这对于没有收入来源的大学生及大多数并不宽裕的家庭来说,是个难以承受的负担。主动参加学生医疗保险,将会在学生遭受意外或疾病时,尽可能补偿个人的损失,减轻家庭的负担,为学生和家庭撑起一把保护伞。
2.目前我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包括哪几种?
目前我校的大学生医疗保险包括桂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由保险公司承保的学生平安保险。两种保险遵循自愿选择,谁投保谁受益的原则,学生可以同时参加两个保险,也可以只参加其中一种。但由于两种保险各有优势,互为补充,建议同时购买两种保险。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学生平安保险指的是什么?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属于社会性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实施,实行家庭(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以提供住院和特定门诊大病(规定病种)、门诊大抢救、未成年人意外伤害门诊和普通门诊等基本医疗待遇的一种医疗制度。
学生平安保险属于商业性保险,是由保险公司承保的一个险种,包括意外、疾病身故或残疾保险;定期寿险;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保险;意外或疾病住院医疗保险。
4.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桂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3年度筹资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见下表:
人员类别 |
筹资标准(每人每年) |
|||
合计 |
财政补贴 |
个人缴费 |
||
在校大学生 |
普通学生 |
315元 |
280元 |
35元 |
低保、重度残疾学生 |
293元 |
22元 |
||
低保中三无、重度残疾学生 |
315元 |
0元 |
注:重度残疾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具有一级和二级残疾等级的残疾人。
5.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的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有哪些?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设置年度起付标准和统筹基金高支付限额。参保学生患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特定门诊大病规定的病种等所发生的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须由个人先自行承担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至统筹基金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分别按比例支付;超过统筹基金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再支付,由个人自行承担。
住院 |
定点医疗机构等级 |
住院起付标准 |
住院支付比例 |
||
统筹支付 |
个人支付 |
||||
三级 |
一个年度内第一次、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00元; 第三次及三次以上住院不再设起付标准。 |
50% |
50% |
||
二级 |
60% |
40% |
|||
一级及一级以下 |
70% |
25% |
|||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
80% |
20% |
|||
家庭病床 |
50% |
50% |
|||
大学生门诊 医疗费用统筹 |
大学生门诊统筹医疗费用从居民医保基金中暂按每人每年40元提取,拨付到大学生所在高校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主要用于参保学生普通门诊医疗。 |
||||
特定门诊大病 |
特定门诊大病病种12个,每个病种设置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在规定的范围内,每个病种个人先自负一定的起付标准后,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自负40% |
||||
门诊大抢救 |
在规定范围内的门诊大抢救,费用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部分,凭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病历摘要及发票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40%。 |
||||
未成年人意外 伤害门诊 |
符合居民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0%,一级及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0% |
||||
6.如何参加学生保险?收费标准是多少?
(1)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采取财政统筹和个人缴纳相结合的方式,由学生本人按照学制一次性缴纳。标准:35元/生.学年(低保、伤残学生可凭有效证件享受缴费优惠,标准为22元/生.学年),其中四年制本科为140元/生,五年制本科为175元/生。
(2)平安医疗保险:采取个人缴纳的方式,由学生本人按照学制一次性缴纳,标准为70元/生.学年,其中四年制本科生为280元/生,五年制本科生为350元/生。
7.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学生平安保险的不同之处有哪些?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宗旨是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使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更加均等的公共服务,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达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但没有办理参加居民医保手续的,政府补贴的待遇是享受不到的。
学生平安保险是社会保险的补充,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原则,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同时又参加了学生平安保险,可同时享受两种保险相应的保险待遇,大限度地解决家庭困难。例如学生李某打篮球意外受伤,李某可凭相关材料申请居民医保报销,居民医保报销后李某还可以凭居民医保报销时加盖公章的材料复印件及居民医保报销的计算书再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如此将大大提高医药费的报销比例,减轻学生的医药费压力。
8.如果参加学生平安保险,在一年的保险期限内你将享有哪些保障?
保险金额及保费 险种名称 |
保险金额(元) |
保险费/年(元) |
意外身故或残疾保险 |
20000 |
70 |
疾病身 故或高疾保险 |
20000 |
|
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保险 |
50000 |
|
意外或疾病住 院医疗保险 |
20000 |
|
合计 |
65000 |
学生工作处(部):0773-5896458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73-5899042(屏风) 0773-3696953(雁山)
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桂林市根据有关政策和文件,于2009年将桂林市在校大学生纳入桂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从2009年起,我校大学生已连续5年参加桂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是由政府组织实施,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以提供住院、特定门诊大病、门诊大抢救、未成年人意外伤害门诊和普通门诊等基本医疗待遇的一种医疗制度。
二、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35.00元/年,财政补贴280.00元/年,合计315.00元/年组成医保统筹基金。其中275.00元留在桂林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用于支付参保学生住院、特定门诊大病、门诊大抢救、未成年人意外伤害门诊和女性住院分娩等所产生的医疗费;另外40.00元划拨到参保学生所在学校组成普通门诊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参保学生普通门诊所产生的医疗费。
三、保险年度
为与学生入学与离校时间一致,大学生参保的保险年度为当年的9月1日起至次年的8月31日止,保险年度结束后,必须续缴下年度医保费才能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四、参保后有那些医疗保险待遇?
主要有两大类:
㈠由桂林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管理的住院、特定门诊大病、门诊大抢救、未成年人意外伤害门诊和女性住院分娩等,统筹支付和个人支付标准如下。
1、住院:在扣除起付标准后,一级医院统筹支付70%,个人支付30%;二级医院统筹支付60%,个人支付40%;三级医院统筹支付50%,个人支付50%,高支付限额为97326.00元(此数据会根据每年的参保人数和报销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2、特定门诊大病(12个病种):扣除起付标准后,在不超出限额下,统筹支付60%,个人自付40%。12个病种及限额为:⑴慢性肾衰竭的透析20000元;⑵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20000元;⑶器官移植术后的抗排异反应治疗20000元;⑷地中海贫血2000元;⑸肝硬化(失代偿期)800元;⑹帕金森病600元;⑺糖尿病700元;⑻精神分裂症500元;⑼再生障碍性贫血500元;⑽系统性红斑狼疮500元;⑾高血压2级以上(有并发症)400元;⑿冠心病400元。
3、门诊大抢救:费用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部分,报销40%。
4、未成年人意外伤害门诊:一级医院及以下报销80%,二级医院报销70%,三级医院报销60%。
㈡由参保学生所在学校管理的普通门诊,报销标准如下:
1、参保学生凭学生证到校医院就诊,自付医疗费20%,门诊统筹支付80%;
2、因病情需要,经校医院同意转诊到校外医院门诊就诊的自付医疗费60%,门诊统筹支付40%;
3、如单项检查或治疗超过100元以上的项目,个人自付30%后,再按上述办法报销;
4、参保学生普通门诊就诊每保险年度报销额封顶为800元。
五、保险待遇如何享受?
1、住院:学生因病在桂林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凭医保证办理住院手续,在出院结算时,扣除自费部分后,根据住院医院等级的不同,按上述第四点第1款的标准支付个人部分即可;如在寒暑假生病需要住院(限家庭所在地的医保定点医院)治疗,先由个人现金垫支,凭相应报销材料回桂林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2、特定门诊大病、门诊大抢救、意外伤害门诊和女性住院分娩:先由个人现金垫支,凭相应报销材料到桂林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3、普通门诊:参保学生凭学生证到校医院就诊只须支付个人部分,经校医院同意转诊到校外医院就诊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现金垫支,至报销日凭报销材料到校医院办理报销手续。
六、在普通门诊中,那些情况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
1. 挂号费、诊查费、病历本费、出诊费、救护车转运费、专家会诊费等属于自费支付的;
2. 使用《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规定之外的药品;
3. 使用医疗保险规定诊疗服务项目限制之外的项目;
4. 预防接种费;
5. 性传播疾病治疗费;
6. 健康体检费;
7. 各种急慢性传染病专科治疗费,如病毒性甲、乙、丙型肝炎使用干扰素治疗等;
8. 学生各种计划生育避孕工具和在校期间意外受孕所导致的门诊医疗费;
9. 学生自行要求检查或开药的,如学生要求检查乙肝、肝肾功能等;
10. 自杀、自残以及酗酒的(精神病除外);
11. 因违法犯罪行为所致伤病的;
12. 未经校医院同意,自行到校外医院就诊的。
七、校外医院就诊报销方法
经校医院同意到校外医院就诊的门诊费用每年报销四次,分别安排在每年3月、6月、10月和12月的第三周星期三(屏风校区)和星期四(雁山校区),届时凭学生证、门诊病历和校医院转诊医师签名确认的门诊发票到校医院办理报销手续。每年3月、6月报销的发票日期为上一年9月1日起至报销日止,每年10月、12月报销的发票日期为当年1月1日起至报销日止,过期发票将不能报销,请同学按指定日期按时到校医院办理报销手续。
注:因国家医保政策时有调整,如本办法与桂林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公布的政策有不同之处,以桂林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桂林理工大学医院
2013年7月7日
微信扫一扫
咨询技校问题
微信扫码
咨询技校问题
①由于各方面不确定的因素,有可能原文内容调整与变化,本网如不能及时更新或与相关部门不一致,请网友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③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邮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