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
2014年五年一贯制高职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4 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招 [2014] 2号)文件精神, 2014 年我院新增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招生方案如下:
一、报考条件
具有广东省户籍和符合各地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等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学院招生代码:8880022
招生专业名称 | 招生 计划 | 学费标准 (元 / 学年 ) | 住宿费 (元 / 学年 ) | 专业考试时间 |
戏曲表演 (粤剧表演) | 30 |
|
| 4月13日 |
舞蹈表演 | 30 |
|
| 4月13日 |
注:学费、住宿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8]150号文件执行;具体招生数以省下达计划为准。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
凡报考我院五年制高职各专业的考生, 必须参加广东省 2014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的文化科考试 ,其中报考戏曲表演(粤剧表演)和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还必须参加专业术科考试。
(一)文化课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共三科,每科满分 150 分,三科总分 450 分。文化课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广东省 2013 年初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学业考试大纲》要求命题。
(二)专业术科考试内容:
1、戏曲表演专业术科考试满分 100 分,考试内容如下:
( 1 )唱歌( 40分):现场演唱粤曲或者歌曲一首.
( 2 )基本素质测试( 20 分):包括基本功和身体条件。
( 3 )白话朗诵( 20 分):自备朗诵内容,时间控制在1 分钟以内。
( 4 )音乐节奏测试 ( 20分)
考试说明:考试必须穿练功服。
2、舞蹈表演专业术科考试满分 100 分,考试内容如下:
( 1 )自选舞蹈片段表演( 30分):现场表演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一个,舞蹈种类包括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国标舞蹈等,时间控制在 2 分钟以内。
( 2 )基本素质测试( 30 分):包括舞蹈基本功和身体条件。
( 3 )模仿测试( 20 分):现场模仿老师示范的动作。模仿种类包括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国标舞蹈等。
( 4 )即兴表演 ( 20分):监考老师播放音乐两遍,学生随音乐的旋律即兴表演,内容不限。
考试说明:考试必须穿练功服(自选舞蹈可以穿演出服)。
四、报名时间和报考方法
(一)报名时间:考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3月15日~20日;现场确认报名时间为:3月21日~25日。
(二)考试费: 1 、文化课考试费75元 / 人; 2 、专业术科考试费 50元 / 专业。缴交方式可选择:(1)现场确认报名点缴交;(2)领准考证时到相关考点缴交。
(三)报名办法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间( 3 月 15 日 ― 3 月 20 日 )内登陆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高职院校五年制高职班招生报名系统”( 网址)进行预报名,并按系统要求填写考生基本情况、报考志愿和选择考试地点。在完成网上报名操作后,请记录好本人的预报名号和密码。
2、考生可报考 2 个院校志愿,每院校 3 个专业志愿。
3、考生可根据报名系统提示,选定文化课及专业术科考试地点。
4、考生网上报名后,必须在规定时间(3月21日―3月25日)内,凭预报名号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相关报名确定点设置在考生所选择的文化课考点学校内。报名确认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1)2014年应届初中毕业生需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或生源学校应届生证明原件。
(2)往届初中毕业生需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初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非本省户籍的考生,还必须提交本人广东省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教育部门,所出具的加盖公章和经办人签名的“符合当地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审核证明材料。
(四)考点设置与选择
1、文化课考试考点:
参与五年制高职招生的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嘉应学院梅州师范分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高州师范学院、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揭阳职业技术学院、汕尾职业技术学院、罗定职业技术学院、阳江职业技术学院、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江门职业技术学院、珠海艺术职业学院均设有文化课考点,考生可就近选择其中任何一个考点参加文化课考试。
2、专业术科考试考点:
考生如报考了我院的戏曲表演(粤剧表演)和舞蹈表演专业,须到我院广州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水荫横路十一号)所设考场,参加专业术科考试。
3、准考证的发放:考生须于 4 月11日前(文化课考试前一天)到考点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环境。
(五)考试时间:4 月12-13日。各科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英语 | 4月 12日 | 08:30 - 10 :10 |
数学 | 10:40 ― 12 :20 |
语文 | 15:00 ― 17 :00 |
专业术科考试 | 4月 13日 | 08:30 ― 17 :00 |
注:考生凭准考证及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录取方式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戏曲表演(粤剧表演)和舞蹈表演录取时,依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和招生计划,按文化分从高到低投档,择优录取;专业在专业术科考试合格基础上,依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和招生计划,按文化分从高到低投档,择优录取。其中院校内专业志愿之间采取平行方式录取。在不同考点参加同一类型术科考试的考生术科成绩互认,我院舞蹈表演专业与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的音乐教育(舞蹈)专业、珠海艺术职业学院的舞蹈表演专业,在术课成绩上采取互认方式;粤剧表演专业与设有音乐专业的高职院校在术科成绩上采取互认方式。
六、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 33 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
七、相关事宜
(一)考生参加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后,可以继续参加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院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若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三)本方案由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4年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五年一贯制高职班招生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