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中医药学校
职业技能培训招生简章
为贯彻执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函〔2010〕2503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印发2012年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江人社发[2012]84号)精神,为提升我省农村劳动力和下岗职工的职业技能,更好的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发挥我校作为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定点培训机构和医药行业相关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所的优势,现开展农村劳动力或下岗职工提升技能招生工作,具体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有转移就业意愿,欲提升相关工种职业技能的,其他条件不限。
二、培训内容:
以国家职业标准、省厅颁发的《广东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鉴定工种标准》、《广东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培训大纲》为指导,开展初、中、高级职业资格培训。
三、培训形式:(培训学时因工种不同而异)。
1、培训班,利用时间进行培训学习,每期约 3个月,100~150学时。
2、校企联合培训,由合作企业、机构组织在岗农村劳动力,学校送教进厂、进构进行培训学习,每期约 3个月,100~150学时。
3、校乡联合培训,由合作乡镇组织农村劳动力,学校送教下乡进行培训学习,每期约3个月,100~150学时。
根据各工种招生人数,分工种滚动式开班进行培训。各工种培训内容包括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培训,学时分配:理论课时50%实操课时50%。
四、培训工种、计划培训人数、鉴定机构
序号 | 培训工种 | 计划 培训人数 | 鉴定级别 | 培训学时 | 负责鉴定机构 |
初级 | 中级 | 高级 |
1 | 养老护理员 | 200 | 初、中、高级 | 200 | 150 | 120 | 江门中医药学校 |
2 | 公共营养师 | 100 | 中、高级 | | 150 | 150 | 江门市人社局 |
3 | 健康管理师 | 50 | 高级 | | -- | 150 | 江门市人社局 |
4 | 育婴师 | 200 | 中、高级 | | 150 | 120 | 江门中医药学校 |
5 | 保健按摩师 | 150 | 中、高级 | | 150 | 120 | 江门中医药学校 |
6 | 保育员 | 50 | 初、中、高级 | 150 | 100 | 80 | 江门中医药学校 |
7 | 美容师 | 100 | 中、高级 | | 150 | 120 | 江门中医药学校 |
8 | 中医美容师 | 50 | 中、高级 | | 120 | 150 | 江门中医药学校 |
9 | 眼镜验光员 | 50 | 初、中、高级 | 200 | 150 | 120 | 江门中医药学校 |
10 | 食品检验工 | 100 | 初、中、高级 | 200 | 150 | 120 | 江门市人社局 |
11 | 心理咨询员 | 30 | 初、中、高级 | 200 | 150 | 120 | 江门市人社局 |
| 合计 | 1080 | | | | | |
注:各工种职业定义见附件4
五、技能鉴定报考条件
(一)四级(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年龄满18周岁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中、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三级(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满2年,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对口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满两年且毕业时间满两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六、学员考核与就业
学员培训结束后,学校组织相关的理论与操作技能考试,具体情况如下:
1、由学校统一组织学员参加省、市劳动保障部门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合格者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关技能等级证书(全国通用),凭此证书可作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上岗资格凭证。
2、培训学员如获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校可推荐、介绍就业。
七、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2.高学历证书或与报考工种相关的学历证书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江门市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附件1)(贴相)
或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适用于公共营养师、健康管理师等省统考职业)(附件2)
4.大一寸黑白相片4张;(相片后用铅珠笔工整清晰写上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5.工作证明(附件3)。(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培训费用
1、健康管理师—高级2500元;心理咨询员、公共营养师—中级1500元,高级1800元;其他工种—中级1000元,高级1200元。(以上收费含教材资料费、培训费、鉴定考试费等)
2、培训期间生活费、住宿、交通费自理。
3、法定工作年龄内,非全日制在校生、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人员可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补贴项目及标准见附件5、附件6、附件7。
九、联系、咨询:
学校地址:江门市龙湾路4号江门中医药学校705室(江中高速新会江门龙湾出口附近)
网址:http://www.***
咨询电话:0750—3508718、3508721 传真:0750-3568600
联系人:林老师: 李老师:
邓老师: 聂老师:
(各相关工种简介可打电话咨询)
广东省江门中医药学校
2014-9-15
原标题:2014年广东省江门中医药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