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积极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选拔综合素质高和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和中职生进入高职院校学习,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4〕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下进行。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与大型企业联合招生,实行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共同培养人才。试点专业包括畜牧兽医、园艺技术(都市园艺)2个专业。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制 | 学费 (元/年) | 住宿费 (元/年) |
畜牧兽医 | 50 | 2 | 6000 | 1000-1500 |
园艺技术(都市园艺) | 40 | 2 | 6000 | 1000-1500 |
总招生计划 | 90 |
注:报考专业需与中职就读专业或从业岗位属于同一专业类别。正式录取后,学院不给予调整专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思考,慎重选报。
三、招生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
3.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可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网站上查询到)。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 级以上(含 级)证书。
4.对应专业和技能证书要求:报考考生必须符合所对应的专业和具备相应的证书要求如下:
自主招生中职对口专业及技能证书对应表
序号 | 试点专业 | 职业资格、技能证书 |
1 | 畜牧兽医 | 动物检疫检验员、动物疫病防治员、家畜饲养工、家禽饲养工、兽医化验员,以上证书之一 |
2 | 园艺技术(都市园艺) | 插花员、绿化工、花卉工、植保工,以上证书之一 |
(二)符合《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中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名参加我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的自主招生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3〕21号)执行。
四、报名方式
学院自主招生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不接受直接递交手写报名表形式)。
通过网上预报名后,考生须到学院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信息确认、证明材料原件审查、缴交报名费等相关手续,否则报名无效。自主招生实行考生自愿,考生由所在学校根据考生综合素质和报考条件推荐报考(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职院校)。具体程序如下:
(一)准备工作
考生阅读招生简章及须知,准备报考所需材料、技能等级证书及相关技能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电子照片。
(二)网上报名
考生根据本人的报考条件,自行选择多2个专业志愿,并登录学院网站(自主招生专栏)预报名系统注册用户,获取报考序号,网上填报申请资料(网址:www.***.cn/Category_38/Index.aspx )。
(三)网上填报材料审核
我院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登录系统打印《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表》。
(四)报名确认
考生到学院招生办公室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交各类表格、各类材料原件审查(附复印件备案)、缴交报名费。
送审材料包括:
①普通高考报名回执;②二代身份证(确保身份证有效期至少在
(五)公布考生名单
根据考生送审材料情况公布符合笔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五、招生程序
(一)学校制订自主招生录取方案,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后,纳入学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二)符合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
(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将资格审核合格考生报名资料录入省教育考试院高考报名系统,并公示,确定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考试的笔试考生名单。
(四)2014年学院的自主招生,针对中职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具体说明如下:
1.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专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2.中职考生综合文化考试的笔试在我院进行,
3.根据综合文化知识成绩(成绩不得低于1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成绩(成绩不得低于90分)和附加分之和,按照1:1.5的比例分专业确定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考生名单。
4.
5.录取总分=综合考试成绩+技能测试(面试)成绩+附加分。录取办法按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录取总分平行时,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技能测试成绩低于90分者不能录取)。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
(五)附加分项目。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在附加分中加分。以下附加项目多不超过20分。
1.中职阶段获由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一、二、三分别加20分、15分、10分)。
2.中职阶段获由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优秀奖及以上者(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4分)。
3.中职阶段在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获得前三名者(第一、第二、第三名分别加20分、16分、12分)。
4.中职阶段在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省级及以上文艺、体育竞赛获得前四至六名或在市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前三名(分别加10分、8分、5分)。
5.获国家一级运动员的考生加15分;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的考生加10分;获国家三级运动员的考生加5分。该项附加分与上面第3条和第4条附加分项目不叠加。
6.考生在中职阶段有发明创造且获得县(市、区)级以上表彰,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可予以照顾一定分值,多不超过20分。
注:文艺或体育竞赛类奖项附加分不叠加,取高分;协会机构组织的竞赛获奖一律不给予加分,只认可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六)考生放弃录取的计划缺额将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补录考生直接进入录取名单。
(七)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并在学院网站公示(5月15~19日,公示五天),根据审核通过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办理正式录取手续。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考生若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落选,则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六、时间安排
(一)
(二)2014年3月22~25日,接受网上预报名。考生登录学院自主招生专栏网进行预报名。
(三)2014年3月22~26日,现场确认。考生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确认报名信息、交各类表格、提交各类材料原件备审(附复印件备案)、缴交报名费。
(四)2014年3月28~31日,公布考生名单。根据考生送审材料情况在学院自主招生专栏网上公布符合笔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2014年9月,经学院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同步办理新生报到入学手续。
以上具体时间安排以公示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自主招生专栏(网址:www.***.cn/Category_38/Index.aspx)公布的信息。
七、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学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八、组织保障
(一)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领导负责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并成立由招生办公室、教务处和监察部门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录取工作小组,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考试组织、附加分认定、录取等具体工作。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二)命题、考试与评卷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四)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九、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科目的复函》[粤价函〔2009〕2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体育技能课程考试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5〕603号])执行。
十、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一、资助学生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其他相关事宜
(一)自主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文件规定,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考生若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落选,则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处理。已录取考生如查出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我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拥有本方案终解释权。
十三、信息发布
因时间紧急,所有关于自主招生的信息都通过学院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
十四、学院自主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22014966
传真:020-22014966
电子邮箱:gdkmzsb@***
学院网址:www.***.cn
招生网址:www.***.cn/Category_38/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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