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4年招收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2014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开展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工作。具体招生事项如下:
一、招生学位类别、领域及招生计划
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代码为9201,在以下学位类别、领域中招生:教育硕士(含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2个招生领域,计划招生40人)、体育硕士(含体育教学、运动训练2个招生领域,计划招生10人)、艺术硕士(含、艺术设计2个招生领域,计划招生15人)。各招生学位类别和领域详见附件1。
二、报名及考试
(一)报考条件
其中,报考领域艺术硕士的考生,其本科毕业专业必须与报考领域相同或相近,或在职业学校从事与报考专业相关教学工作2年以上;报考艺术设计领域艺术硕士的考生,其本科毕业专业必须与报考领域相同或相近。
职业学校指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高等职业学校包括专科层次的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进行报考资格自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1.资格自审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保本人具备相关学位类别的报考资格。符合报考条件者可参加网上报名。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也不予录取,不退还报名费等费用,责任由考生自负。
2.网上报名
考生于2014年7月1日—
3.现场确认
考生于7月11日—1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考生可于10月16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4.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在报名前根据报考条件做好资格自审。我校只对联考成绩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具体事宜将在我校确定入学考试复试要求后另行通知。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证书的学校编号或电子注册号)等重要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现场确认前,考生可以随时浏览、修改网报信息。
(3)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和指定的地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报名手续不齐的,报名无效。
(4)网上报名选择的报名点即为现场确认点和考试地点。
(三)考试
参加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以下简称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2014年10月26日。有关学位类别、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含全国联考和我校自行组织考试)如下表:
学位类别
|
考试方式、时间与考试科目
|
|
全国联考
10月26日 8:30-11:30
|
学校组织考试
复试期间
|
|
教育硕士
|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
|
政治理论、专业基础课(包括面试)
|
体育硕士
|
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包括面试)
|
|
艺术硕士
|
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包括面试)
|
全国联考考试地点安排等事宜以准考证的通知和要求为准。所有全国联考科目,以及教育硕士的专业基础课实行闭卷考试。各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见附件3。
(四)资格审查和复试
1.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录取资格。考生须于2015年1月5日前将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并寄达我校进行初审:
①《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登录信息平台下载、签名,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人事部门审核意见栏和电子照片骑缝处同时加盖公章);②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③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或境外大学学历、学位证书须包括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复印件)。以“在职业学校从事与报考专业相关教学工作2年以上”条件报考领域艺术硕士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在职业学校的相关证明。
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在复试时将上述材料原件提交我校进行复审。对考生的学历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认证部门出具的认证证明。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我校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录取办法》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三、录取
(一)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复试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将根据国务院学位办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二)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精神,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不进行跨招生单位、跨学位类别或跨专业领域的调剂录取。
四、培养方式、学习年限与收费标准
学位类别
|
学习方式和年限
|
学费
|
备 注
|
教育硕士
|
暑期授课:3-5年
|
24000元/全程
|
|
体育硕士
|
暑期授课:2.5-5年
|
30000元/全程
|
|
艺术硕士
|
学习一学年:2.5-5年
|
40000元/全程
|
|
注:学费包括课程学习、论文指导、评阅和答辩等费用,不包括住宿费和教材费。
为保证培养质量,我校招收的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五、入学
职业学校教师报考体育硕士、教育硕士的于2015年7月初入学,报考艺术硕士的于2015年9月初入学。具体入学有关事项见当年《入学须知》。
六、培养与学位授予
考生被录取后,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实践任务,考核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达到学校相关规定和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可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
七、其他事项
(一)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一切人事关系留原工作单位,其工资、生活福利及补助、医疗费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在校学习期间,学校不负责其食、宿、交通等费用。
(二)2014年报考基本流程详见附件4,考生应随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页了解招生新信息。
(三)招生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yjsy.***.cn,邮箱:yzb@***.cn,联系电话:0591-22867434,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校部办公大楼523,邮编:350117,
联系人:
各学院招生联系方式见附件1。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各学位类别招生领域一览表
2.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
3.各学位类别、专业领域考试科目参考书目
4.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考生基本操作流程图
附件1
学位类别代码、名称
|
专业领域代码、名称
|
招生学院及联系方式
|
备注
|
045100
教育硕士
|
045101教育管理
|
教育学院
阚老师:22867815kming@***.cn
|
|
045116心理健康教育
|
|||
045200
体育硕士
|
045201 体育教学
|
体育科学学院
|
|
045202 运动训练
|
|||
135100
艺术硕士
|
135105
|
传播学院
|
考生本科毕业专业必须与报考领域相同或相近,或在职业学校从事与报考专业相关教学工作2年以上。
|
135108 艺术设计(方向:01视觉传达设计;02环境艺术设计;03服装设计。)
|
美术学院
|
考生本科毕业专业必须与报考领域相同或相近。
|
附件2
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
(中国护照证件照片标准)
1.电子照片图像样式:
2.图像规格:567像素(高)× 390像素(宽),头部宽度为248~283像素,头部长度为331~390像素,分辨率300dpi,图像文件大小在20~200 kB,JPG格式。图像尺寸为48毫米(高)× 33毫米(宽),头部长度为28~33毫米,头部宽度为21~24毫米。
3.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
4.要求: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照片。照片背景为白色,其他颜色不予受理。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着深色上衣。
5.电子照片可请照相馆、数码店等协助拍摄并调整至相应文件大小(20kB~200kB),不得进行任何修饰。
6.电子照片由考生本人提交。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学位证上使用。
附件3
各学位类别、专业领域考试科目参考书目
学位
类别
|
专业领域
|
考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所有学位类别
|
所有专业领域
|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
|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
教育硕士 |
教育管理
|
学校管理学
|
《《新课程与学校管理创新》余文森等主编,福建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8版。教育学院办公室可购。
|
心理健康教育
|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
|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读本》连榕主编,教育科学出版社,2012年12月第一版。
|
|
体育硕士 |
专业知识和技能
|
||
艺术硕士 |
专业知识和技能
|
附件4
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考生基本操作流程图
微信扫一扫
咨询技校问题
微信扫码
咨询技校问题
①由于各方面不确定的因素,有可能原文内容调整与变化,本网如不能及时更新或与相关部门不一致,请网友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③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邮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