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美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基本分数要求 经美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基本分数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每门业务课成绩均不低于60分。 2、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225分。 招生原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成绩权重:(1)美术学专业录取名次以专业为单位按总成绩排定,即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40%),不符合录取基本条件的考生,不予排定录取名次。 成绩权重:(2)艺术文化学专业(与传播学院一致)录取名次以专业为单位按总成绩排定,即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70%)+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30%),不符合录取基本条件的考生,不予排定录取名次。)。 美术学艳 2014.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