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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恩施州中考招生政策

  2016年10月30日09:55  恩施州交通技工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恩施州2014年中考招生政策

   日前,州招生委员会公布我州2014年中考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今年继续坚持“五统一”(全州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网上填报志愿、统一分批次集中录取)的招生考试办法。在保持去年政策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有细微变化:一是填报志愿时间缩短两天,具体为6月12日至16日,共5天;二是初中阶段参加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得科技创新成果类一等奖、二等奖加分分值由去年的5分、3分分别提高到10分、6分;三是初中阶段参加州教育局举办或参与举办的运动会获得前八名加5分。
  今年我州中考时间仍为6月20日至22日,将有37667名学生参加中考,38127名学生参加八年级地生考试。参加中考的项目包括文化课、体育课及实验操作,总分740分。文化课科目设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及化学合卷、思想品德及历史合卷,八年级地理及生物合卷。

考前填报志愿

  今年仍实行考前填报志愿。6月12日至16日,每日8∶30-22∶00,考生凭报名号和密码上网填报、修改或查询志愿。
  州招委提醒考生及家长(或监护人)要主动及时了解考试招生信息,充分理解招生政策,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填报和修改志愿。同时,禁止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代填代改志愿或掌握控制考生密码,禁止任何人限制或阻挠考生填报志愿,禁止任何人违背考生意愿强制或变相强制考生填报某校志愿,禁止学校封锁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

实行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填报志愿分流

  实行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填报志愿分流。中职学校志愿安排在提前批和第四批,普通高中志愿安排在第一至第三批。实行提前批中职学校志愿和普通高中志愿分流方式,填报提前批中职学校志愿的考生不能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未填报提前批中职学校志愿的考生可以填报第一至第三批普通高中志愿和第四批中职学校志愿。集中录取工作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2014年10月15日前自行联系中职学校补录。

延续统一评卷等基本政策

  今年中考全州继续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等往年基本政策。
  评卷结束后,中考成绩将在7月5日发布,考生可上网查询,也可到报名点领取中考成绩通知单。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公布考生中考成绩和排名情况。中考质量分析评价报告由州教育科学研究院发布,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发布初中学校中考成绩排名情况。

分批次集中录取
  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大力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鼓励考生积极报考中等职业学校,设两个提前批中职学校志愿。7月10日开始录取。填报提前批中职学校志愿的考生不能参加后续普通高中各批次的录取。
  从7月11日开始录取第一批至第四批次志愿。恩施高中(指令性计划)、县市一中(指令性计划)、恩施高中(择校生计划)、清江外国语学校(民办)、来凤高级中学(民办)安排在第一批录取,县市一中(择校生计划)、普通高中国际班、其他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安排在第二批录取,县市一般高中(指令性计划)、县市一般高中(择校生计划)安排在第三批录取,第四批为中职学校志愿。
  考生一经录取,不退录、不换录。不录取未报名的考生,不录取无志愿的考生,特殊计划不录取未经公示的考生。
  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根据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择优录取;择校生计划严格执行“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规定,原则上根据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由招生学校与考生双向选择后录取,普通高中国际班按省下达的计划录取。
严禁跨县市招生
  州属高中阶段学校、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简称“国际班”)招生计划、民办高中阶段学校、经省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在我州招生的州外高中阶段学校,面向全州招生。其他高中阶段学校招收办学所在地县市考生(以考生报名号或“生源地代码”为准),不得跨区域招生。
  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根据录取名册签发由州教育局监印、统一编号、加盖录取学校章和州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是新生注册学籍的唯一依据。
烈士子女等可享受政策性加分
  烈士子女、农村独生女或农村“双女户”、在有关活动中获相应奖项的可享受20分到5分不等的加分。政策性照顾加分计入中考成绩总分,如果考生同时符合几种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分值高的一项,不累计加分。
政策性照顾加分项目及分值
  1.烈士子女加20分;
  2.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加10分,现役军人子女加10分;
  3.初中阶段参加省运会、省民运会、省中学生运动会获前八名加10分;
  4.在省、州教育部门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各单项运动会上获得前八名加5分;
  5.初中阶段在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展示活动中获三等奖以上加10分;
  6.在省黄鹤美育节上获二等奖以上加10分;
  7.初中阶段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科技创新成果类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6分;
  8.初中阶段在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科技创新成果类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
  9.初中阶段在省中小学电脑机器人大赛、省电脑制作作品评选和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中获省一等奖加10分,获省二等奖加5分;
  10.符合《恩施州农村独生女、“双女户”女孩中考加分政策性照顾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农村独生女、“双女户”女孩加5分。

原标题:2014年恩施州中考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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