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专新生于9月10日凭录取通知书、档案按时来校报到,未经请假逾期5天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放弃入学,请于2014年6月20日前将本人签字并经毕业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入学通知书送交我校,否则,不能办理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二、依据户口管理有关政策,新生入学时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不办理户口迁移的,毕业后,可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将户口由原籍迁往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办理户口迁移的,须携带户口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应与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出生日期一致)。 三、报到时,党员应自带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团员自带组织关系转出的团员证及团员档案。 四、新生报到期间,我校在蚌埠火车站设有“新生接待站”。新生可到我校新生接待站乘车来校。 五、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学校通过省教育厅统一招标,为新生代购了生活用品(棉被罩、垫被罩、垫单、棉被絮、枕芯、枕套、枕巾、水瓶、脸盆、口杯、草席等),学生自愿购买。 宿舍设有橱柜,无需自带箱子。 六、新生入学时应交费用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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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学费 |
住宿费 |
代 收 代 支 费(含书籍费、生活用品费、体检费等) |
英语 |
5650 |
3850 |
800 |
1000 |
市场营销 |
5300 |
3500 |
800 |
1000 |
机电技术教育 |
5700 |
3900 |
800 |
1000 |
注:1、以上为一学年度应交费用,须一次交清,多退少补,否则不予注册。 2、代收代支费用为暂定,具体费用按有关文件执行。 3、为便于新生入学途中安全,新生报到前可在当地银行或信用社办理汇票(两联)或报到前一周办理电汇手续(勿信汇、邮汇),直接将所交费用汇至我校银行帐户。汇款时请在汇款单“用途”栏内注明新生录取的专业和姓名,收款单位名称请写大连市工贸职业技术学校,非大连市工贸职业技术学校名称,银行不予受理。凡采取汇款交费方式的同学,请保存好交款凭证,报到时换取学费发票。 大连市工贸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办公室 二○一四年七月六日 |